大明海寇_第50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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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1节 (第2/5页)

为这些原因,导致倾家荡产,最终只能走上破产,流落街头成为乞丐的道路。

    但是随着大中朝建立之后,吏治清明,严查严办各种官商勾结,或者是强行对商户进行加派的事情,表面上大中朝增加了对商人的收税,似乎增加了他们的负担,但是实际上对于很多商人来说,他们免去了被官府敲诈勒索的重担之后,却大幅度的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另外随着大中朝推出统一的货币政策,发行了统一的货币,把金融市场给控制了起来,大大方便了商业流通领域交易的过程,也推动了商业化的发展。

    还有就是大中朝不断的进行各种基础建设投入,官方采购数量逐年增加,于孝天在很多工程或者官方采购方面,推行了公开招标制度,取消以前的暗箱cao作,把官方采购放在明面上,让商人们竞争。

    这就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官商勾结暗中作弊的手段,使得一些有技术有能力的商人,不再需要去贿赂官员,通过正常的竞争获取到官方订货,而且中标之后会和官方签订和约,也就是合同,官方被严令必须按照合同进行结算,不得拖欠或者是拒不结算。

    这样大批的官方订货,也大大推动了工商业化的发展,致富了很大一批商人。

    但是中国人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有钱之后,不知道该怎么理财,他们最喜欢也最习惯的办法,就是购买土地,好像土地是他们最放心的理财方式。

    而大中朝的大陆上,现在因为土地税赋结构的变化,从根本上遏制了这种土地兼并的**,买的土地越多,就要交税越高,以至于买的地多了,反倒非但不能赚钱,还要年年赔钱。

    这就让很多有了钱的人,不知道赚了钱之后,该把钱投到哪儿去,只能在家挖地窖把钱藏起来。

    这将会造成大量的货币最终沉淀在社会之中,对于经济发展将会构成相当不良的影响。

    在这方面户部方面和国有银行方面,也颇为头疼,于是于孝天指点他们,推出利息存款和放贷业务。

    其实放贷业务,在很早很早以前,钱庄或者钱铺就在做,但是这个时代私人钱庄的贷款业务,还有地主们私下里的借贷利率非常之高,一个月的利率最高的可以达到三成甚至五成,并且很多地主通过这种贷款的手段,来控制和剥削那些小户农民,从他们手中榨取更多的财富。

    这样也导致了很多迫不得已从他们手中借贷的小农小户或者小手工业者,最终因为还不起利息,而走上了破产的道路,不得不把他们的土地或者是房屋抵给借钱给他们的那些地主或者钱庄。

    在大明时期,这种情况十分严重,在最为富庶的南方等地,许多农户或者桑蚕养殖的农户,就因为这样的情况,而最终破产流离失所成为乞丐。

    现在于孝天在承天五年,随着新货币政策逐步落实,统一的货币,已经全面获得了民众的认可并且开始取代了旧式的货币,成为了唯一的货币之后,下旨从原来的大中国有银行之中,分出了两个分支机构,一个专司负责经营对农民的小额贷款,另外一个则主要负责针对工商业的较大额度的贷款。

    同时准予他们吸收存款,但是存款利率较低,贷款的利率也较低,使得老百姓从这两个分支机构贷款,免去了被那些地主或者私人钱庄的重利盘剥。

    本身大中国有银行的信用现在已经建立了起来,放眼那些私人的钱庄怎么都不可能在规模和信用上和大中国有银行相媲美。

    虽然国有银行吸纳存款利率不高,但是却相对比把钱放在私人钱庄之中稳妥万倍,大部分老百姓还是愿意把富裕的闲钱,放在国有银行之中,吃一点利息的。

    另外通过户部,颁布了一套规范私人钱庄的制度,限定了私人钱庄和私人借贷,规定了不得超出的最高利息额度,以及收储的利息额度,准予他们吸纳存款的时候,可以比国有银行高一些,但是也不能高的太多,同时放贷的时候,利息也必须被限定在一定比例。

    随着国有银行贷款的业务开始拓展之后,低廉的贷款利率立即吸引了大量的民众到国有银行借贷。

    这么一来原来靠着放高利贷过活的那些地主劣绅还有一些钱庄,就失去了业务,没人找他们贷款了,他们的钱就放不出去,放不出去还要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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