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总裁宠夫计划_第4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2节 (第2/3页)

今天约你们见面的主要目的你们应该清楚吧?”

    四人纷纷点头,清楚,清楚,当然清楚了,这主意可是他们提出来的,哪里能够不清楚。

    黎瑾看这四人的表情真是有点无语,看他们的样子好像很高兴,显然是在脑补什么,脑补的内容不用猜都知道是什么。

    你们难道就没有一点点的自知之明么?

    顾律师也觉得有点好笑,他也不拐弯抹角耽误黎瑾时间了,直接开口道:“黎总今天找你们来只有一件事,就是希望你们不要再去sao扰萧以书萧先生了,最好就是不要再有联系了。”

    晴天霹雳就是萧家四人现在的心情,这姓顾的说什么?!

    四个人不敢置信地看着黎瑾,黎瑾这时候才开口道:“就是顾律师的意思,我希望你们以后离小书能够远一点,婚礼不会邀请你们出席的,之前的请柬作废,我不想让他再看到你们。”

    四人全傻了,不对啊,明明不是应该是这样的啊,为什么黎瑾找他们谈的事情和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

    其他人还没回过神来,萧宓琪就脸微红急切道:“黎大哥,我们今天难道不是谈婚事的么,我们是来帮你忙的啊!”

    “婚事?这件事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么?我有什么忙需要你们帮?”黎瑾觉得可笑极了,“另外,请不要用那个称呼叫我,你不是我meimei。”

    “可是……可是你们两个男人怎么结婚,会被大家笑话的,我不是要取代我哥,我就是帮你们的忙,假扮新娘而已。”萧宓琪急切地解释,她心里估计,肯定是萧以书回去后和黎瑾嚼了什么口舌,所以黎瑾才会说这种话,只要自己好好解释就行了,“你不用担心,我们都知道婚礼是我哥逼你办的,我们回头会劝他的。”

    “……”黎瑾真是目瞪口呆,“你们到底是怎么脑补的?和小书生活了二十多年,连他什么性格都不清楚么,他是那种会逼迫人的性格?你们到底是不是他的家人?”

    “可是……可是你们是两个男人啊,如果婚礼有个女人做挡箭牌,肯定就不会有人说闲话了。”萧宓琪仍旧不放弃,这是她唯一的机会,她一定要想尽办法说服黎瑾才行。

    “我就是想光明正大和小书在一起才决定举办婚礼的,如果要偷偷摸摸,那一开始就不会有婚礼,我不是多此一举么?我办婚礼就是要告诉全世界,我黎瑾的伴侣叫萧以书,不是随便其他什么阿猫阿狗。”

    果然,这句话一出,萧宓琪的脸色顿时难看了很多。

    黎瑾嗤笑道:“况且,就算我真的要找一个女人做挡箭牌,我为什么要找萧小姐你啊?你一没家世,二没长相,三没学历,四没头脑,五就是最重要的了,你心思歹毒!我黎瑾什么样的女人娶不回来,非得要纡尊降贵和你这样一无是处的人将就,我脑子进水了么?”

    他这一番话下来,萧宓琪已经面无血色了,萧家其他人的心情也down到了最底端,他们来的时候是做着美梦的,想不到现实却是这样。

    不止是没有达成目的,还被狠狠羞辱了。

    萧智辉是最快找回理智的人,既然meimei没希望了,那就谈点别的对自己家有利的事情吧,“那黎总的意思是,你想让我们和我哥哥断绝关系?”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面对这种微不足道的人,黎瑾不觉得他需要给什么面子,“老实说,我非常厌恶你们,所以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和小书扯上关系。”

    “可是黎总,我爸和我哥可是亲父子,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你这么说根本不现实,就是带律师来没用。”萧智辉对这个知道得还挺清楚的。

    “没错没错!”萧海这下也回过神了,“我和以书是亲父子,怎么都是断不了关系的,他别想抛下我一个人去享福,他得养我!”

    “我爸说的没错。”萧智辉笑道,“不过黎总如果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做些协议,只要你出的价码合适,我们保证,再也不会去打扰我哥的。”

    除了萧宓琪这个一心想嫁入豪门的人外,萧家其他三个人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既然都已经不能和黎瑾搭上关系了,那不如就捞点钱。

    黎瑾知道萧以书的家人很恶心,但没想到会恶心到这种程度,三观又重新刷了一遍。

    “你还挺懂法。”黎瑾对萧智辉冷笑,然后转头看顾律师道,“你和他们说。”

    “没错,中国确实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允许断绝父子关系,但是!”顾律师在这里加重了语气,“萧以书先生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无论结婚还是工作,你们都不能够干涉,那是他的自由,你们没有权力因为这个对他做任何要求。”

    说着顾律师看向萧海道:“你对未成年的萧以书先生进行了抚养,所以他确实需要赡养你,但是按照他现在每个月不足8000的工资,你每个月拿到的赡养费也不会太多,这个你可以咨询别的律师。”

    “但是不管萧先生给你多少赡养费,都和黎总无关,他没有赡养你的义务,所以刚刚你们提的所谓价码根本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可是我哥和黎总结婚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