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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1/3页)
“我们是来行猎的,请问可以在村里借宿吗?”崔二挤出了一个笑容,还从荷包里取出了两块芝麻糖。 这可是好东西,nongnong的芝麻香味飘散开来。 大娃子看得口水都要流了,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糖块,飞快地朝村子里跑去。“村长,有人说要借宿?我们要让他进来吗?” 崔二:“……” 一个小破村,搞得好像有什么大秘密一样。 我这种富家公子,怎么可能是坏人呢。 “欸,欸——”刘大福顶着草帽,很快就从农场里出来了,他的眼睛没花,远远地瞧见有骑马的年轻后生。哟,在这个年代能养马的,家里都不穷哩。 他上前作了个揖,笑着问:“公子是要在村里里借宿吗?我们村里有的是空房子。” 只要不是有心搞事的,让几人进村也无妨。村里有几户家庭不太富裕,若是接待了贵族公子能得几个赏钱,倒也不错。 崔二和同伴们商议了一下,虽然感觉这条村子有点奇怪,但也同意在这里落脚。二十岁的年轻人最是爱冒险了,胆子也大,拉着马匹就进了一处农户家中。 他们进的不是别家,正是大娃子和小娃子的家里。 两个小男孩都望着这群人,目光中带有好奇。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眼色的女人,见有贵客立刻笑了。她给公子哥们都上了一杯热茶,是用茉莉花泡的,清香微甜,她见夫人摘过茉莉花做菜,就学了过来。 “这茶不错,有几分野趣。”韩闵面带惊喜,没想到崔二介绍的地方挺有意思的,“这是用花来泡茶?好浓郁的花香。” 和他喝惯的点茶不一样,这杯茶水中飘着几朵白色的小花,香味淡雅,却不容忽视。刚刚在路上晒了半天,喝上一杯花茶,感觉整个人的暑气尽散。 嗯,这个茶可以学一学,下次在宴会上可以装逼。女子们应该会喜欢这个口味,若是他在长安中推行开来,那肯定会形成时尚! 为了做一个最潮的小鲜rou,韩闵也是蛮拼的。 王秉也是被崔二邀请过来,他出身太原王氏,是个健壮黑皮的肌rou男。因为自己的相貌不符合主流审美,也没有得到姑娘们的青睐,他不爱这些花啊茶啊,倒喜欢打猎。 他不耐烦听韩闵问这些茉莉花的若干制作工艺,直接朝大娃子喊了一声:“小子,村中有没有好的猎户?我们打算上山去打猎,想找人领路呢。” “村里的猎户是八伯,不过他太老了,不上山了。”大娃子含着糖块,如实回答,“不过村里的几条狗都很厉害,能在山上捉到野兔,前几天狗蛋家里炖的兔子rou,香死人,酥烂多汁……” 有能捉兔子的好狗? 那就带着狗一起去打猎! 烤兔rou贼香的,在山里就地挖个坑,填上一些柴火,烤几只肥兔子吃,当真是别有风味啊。 崔二、韩闵和王秉骑着马,带着从村里借来的土狗,还有指路的大娃子,“驾驾驾”地上山了。 男人们都干活去了,村里只剩下几个老头子,老骨头都不大愿意动。七岁的大娃子人小机灵,对山里的情况也熟悉,他自荐给公子们当向导,几人迟疑了一会儿,终是答应了。 大娃子坐在韩闵的怀里,兴奋坏了。这可是他第一次骑马,小孩握了握拳,祈祷老天爷让公子们打到猎物的! 一阵阵山风吹过,特别两块,况且山上的树木茂盛,也不会晒得肌肤生疼。三个年轻人难得进山打猎,看什么都稀奇,一时摘朵红色的大花插在脑门上,那副sao包的样子看得大娃子都傻眼了。 大娃子:原来这就是城里人的时尚? 不懂,不懂。 几条农村的大土狗在前面撒欢地跑着,还没有捉到猎物。不过志在参与嘛,他们也不恼,在马背上看着山间美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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