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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第3/3页)
指的是四时狩猎练兵。落到家中子弟身上,便是四季演武。每年春分前后必然在较场上有演武会, 好令族中适龄子弟比试骑射。鹏哥儿与鹤哥儿都要参加。雁卿年幼不参加,可去年春天也有了自己的枣红小马,如今已经骑得溜熟。 然而眼看着春分将近,林夫人却连跑马场都不许她去了。雁卿便只好努力在林夫人跟前刷存在感,好让她留意到自己,赶紧想起来。 林夫人:…… 林夫人确实是故意不让雁卿出门的,也没打算带她去看今年的演武。 雁卿毕竟是得罪了太子,不好再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面。 这 些日子太夫人也和林夫人商议着——太夫人想带着雁卿去二郎赵文华那里去住。赵文华远在南郡,除非是即刻便要大举伐陈,不然京城局势也影响不到那里。且荆州 是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所在,也十分繁华富庶。太夫人的意思是让雁卿在荆州住几年,能回京发嫁自然最好,不能就直接在荆州说亲。 既要远行,就要早作准备。 行装繁琐是其一——更多的还是舍不得。 荆州再好、赵文华再将雁卿视作亲女,他也毕竟只是雁卿二叔。雁卿在荆州和在父母身边是不同的。做客尚好,久住就叫寄人篱下了。 林夫人思及此处,竟也默默垂泪。 偏偏这些日子元徵又常登门叨扰。 林夫人是觉出来了——元徵似乎很喜欢雁卿,却不是兄妹之情、两小无猜的喜欢。而是男女间的喜欢。 林夫人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元徵这个年纪的少年追小姑娘,大都有些自以为是的跳脱,行事难免莽撞幼稚。可元徵却十分沉稳周全。不必说和同龄的鹤哥儿比,就是鹏哥儿在感情上也分明比他青涩。 元徵那样子,倒仿佛默默的等了雁卿许多年。颇有些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意味。 林夫人直觉不喜欢——也不知是不喜欢元徵本人,还是怕雁卿愚钝被他给克住了。 因此元徵光明正大的想得到她的准许,进园子里去看雁卿时,林夫人都十分果断并且始终如一的说,“还是不见为好。” 与太夫人说起时,太夫人笑她,“你这是迁怒。” 林夫人就道,“您说的倒也没错,雁卿可不就是在庆乐王府遇上太子的吗?” 太夫人道,“可不是这一件。”林夫人不解,太夫人就道,“你是为了元徵令雁丫头给太子跪下道歉的事。”林夫人就一愣,却已明白让太夫人给说着了。 太夫人就摇头道,“你性子还是太黑白分明了些。纵然晓得元徵没有做错,这般处置也是最合适的,却打从心底里不喜欢。” 林夫人亦只能默认,却还是笑着提醒太夫人,“您不是也不爱他体弱多病吗?” 太夫人就笑道,“你也不用套我的话,我直和你说吧——我如今年纪大了,倒是有些应对不来孩子们百折不挠的心意了。” 林夫人明白太夫人的意思,便只好道,“他若能走通您的门路,我也无话可说。” ……元徵还真有胆量越过林夫人去走太夫人的门路。 其实雁卿就跟着太夫人住,若早借着探视太夫人的理由来,便早能见着雁卿了。 元徵不做,只是因为——太夫人毕竟是祖母,雁卿的婚事归根到底还是林夫人说了算。 之所以忽然不继续以耐心来攻略林夫人了,是因为雁卿得知太夫人可能要带着自己去南郡,十分开心的给元徵写了一封信,道是,“将随阿婆启程去江陵,三峡之约不曾忘。却是雁卿先往,七哥后至矣!” 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元徵便明白,她果然是不晓得三峡之约的真实含义。 他当然能猜到林夫人为何要送雁卿去南郡。且南郡远在千里之外,若真让雁卿去了南郡,只怕三五年内不能相见,连音讯也难通。 他已不想再经历别离,自然不能令雁卿离开。 ☆、第三十章 太夫人也有些年数不曾见过元徵了,脑中记着的便是他先前病弱的模样与怪力乱神的“天煞孤星”命格。 她依旧是不喜欢这两件,之所以忽然对元徵大为改观了,也不为旁的——趣味相投。 回到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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