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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1/5页)
这个……刷好感度的机会就在眼前到底要不要刷?这是否是正确攻略?暗黑系be结局的游戏,过度刷变态主角的好感度最后会不会被做成标本“好朋友”一辈子保存这段友情?宅男游戏控王大明很纠结。 “当、当然不是了,我只是一时没想到而已。我们家老有钱了,魔法卷轴可多了,我平时从卧室到饭厅都用传送阵的好吧!”顾偃最后的选择是实话实说,没办法,好感度不敢随便刷。 可惜这实话实在太夸张,没见识过土豪风范的主角根本不相信,只是点点头说:“嗯,我知道了,我们赶快回去准备离开吧。虽然我一点力量都没有的人,但做你的盾牌还是可以的,顾偃,我一定不会让你有事,以我的生命起誓!” 说完还用满是烧伤的手牵起顾偃的馒头胖爪,一脸忠犬地坚定拉着他跑。那“我会保护你”的眼神啊,但凡他力气大点,绝对会抱起顾偃跑的!没错是抱,牢牢护在怀里那种公主抱,而不是被当成箭靶背在身后那种背! 啊咧?顾偃就ort了,主角你告诉我到底我怎么刷了你的好感度,我改! 明明文中主角就算圣父谁都帮助并且阳光思维,但因为之前的经历要从心底接纳一个人是很难的,书中能成为他后宫的妹子和小弟们都付出好多他才接受的,为什么到他这里,好感度就这么容易刷啊! 难道真是因为夏沫小朋友这个刷好感度的重要道具? 可他还是想做路人甲怎么办q_q 顾偃的声音引起了全镇的混乱,平民没有任何能力,他们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就算这个消息没有得到证实,还是有很多平民迅速卷铺盖拖家带口跑到万兽丛林反方向的城门处,打算等确定没危险再回来。 莱昂只是一个小镇,又是作为交通站的没什么大攻占价值的镇,并不像十四大主城那样管理严格。宵禁根本没有,就连围墙和门的管理也不严,毕竟总有人深夜赶到这里要休息。 这么一来,有反应迅速的人已经跑出城很远了,等镇长派兵去维护秩序时,那些没来得及跑出城的平民开始闹事了。就算这个世界人平民地位极低,但人多力量大这句话也是走到哪里都有用,几个据说身份和镇长一样高贵的骑士,都被众人挤得连马都骑不稳了。 顾偃挤在人群中看着那几个骑士心中暗爽,让你们长得那么身姿挺拔,让你们一副雍容华贵一看就很高高在上的模样,被挤了吧,哈哈哈,还有一个差点掉下马。没错他就是这么仇瘦,不是仇富是仇瘦,他现在本来就很有钱随身携带百万大钞,他仇恨自己干嘛! 初寒吃力地将他从人群中拽出来:“上马车,就算不让平民出门,等下维护好秩序时也不会阻拦我们这些过路人,有马车跑得快!” 他努力无视顾偃圆脸上那幸灾乐祸的笑容,少城主的心,他永远不懂。 可惜他们没能成功离开人群,一只有力的手一把抓住顾偃,从他怀里抽出一个魔法卷轴。这个世界空间戒指是十分罕见的宝物,需要到一些十分凶险的秘境才能得到,就算晨曦城也不过有三个,顾偃有马车,当然不会带着珍贵的空间戒指。未使用的魔法卷轴他放到腰间的袋子里随身携带,而那个使用过的卷轴是在怀里放着的。 这里有一个误区存在,大部分人包括王大明本身都将魔法卷轴当成很大的类似中国古代卷轴画的大小,其实并不是这样。魔法卷轴的材质是很珍贵的魔法锦缎,这种锦缎并不是人手工织出来的,而是从特有的魔法矿石中提炼出来的。山水画大小的魔法卷轴不是没有,但之所以会那么大是因为锦缎的材质很差,杂质多,能够容纳的魔法元素也就少,体积自然大,魔法公会寄卖的魔法卷轴,都是很大的。而实际上真正的高级魔法锦缎,只要很小一块就可以容纳数量相当庞大的魔法元素,十几个高级锦缎制作的卷轴都比不上市面上一个卷轴的体积。而且袖珍魔法卷轴是非常漂亮的,即使使用过,还有一些残留的魔法元素在淡淡发光,就像艺术品一样美丽,这也是顾偃不舍得丢掉的原因。 而这个达利园小面包大小的卷轴就这样被人从顾偃衣服里抽出,那个身姿挺拔、步伐矫健、刀削容貌、身材一流、神情忠犬的男人拿过魔法卷轴,揪着顾偃到了一个金发碧眼漂亮华贵的女孩子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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