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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4页)
只因她们过去与我有过龌龊,现在才一个个都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 太善冷笑:“一个两个三个说是你,我还有可能觉得是冤枉了你,难道这整个水商观里八十人会一起冤枉你吗?你在这里住了十一二年,难道连一个要好的同伴都没交上吗?”说着太善扬声喊道,“你们有谁能出来证明她的清白的,老娘也奖励那个人五贯钱!” 道姑们很齐心地摇头,七嘴八舌地说:“她胡说八道!”“我们绝没有冤枉她!”“绝对就是她放的火!”“她要趁着混乱把太尘救走!”“她本是太尘的心腹,从前她常说太尘该当观主!” 怀心腿肚子一软,瘫倒在地上。她今日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墙倒众人推”,一时间她的心中又悲愤又绝望——从前自己只不过是勒索她们的钱,而现在她们居然要索自己的命!大家同在这家清苦的道观里讨个生活,她们竟然不念半点同门之谊! 太善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对陆江北说:“大人,贫道现已彻查清楚,放火的刁民就是恶徒怀心,其目的是为了营救那个罪大恶极的太尘!” 陆江北并不看地上的纵火犯,而是似笑非笑的看着远处的虚空,慢慢道:“将人绑起来,明天中午火刑处死。” 此言一出,众人大惊。那些今夜用过锅灶的道姑心中一阵后怕,好险啊,只差一点点,躺在那里的就是她们!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刚刚她们之中真的有人对太善许下的三十两银子动了心,只是晚了片刻出来揭发,让别人抢了先。若非如此,她们安有命在? 还有许多年轻道姑,她们刚刚看那一幕“神祇凌空、天掌唤风”看得痴了,心中冒出了多少的绮思遐想。可现在看陆江北如此轻描淡写说出骇人的“火刑”,仿佛杀一个人对他而言比喝水吃饭走路还要寻常,瞬间让那些芳心碎了一地。是啊,他们这些人不是侠骨柔情的江湖客,而是以“冷酷无情”为名的锦衣卫。听说,他们吃饭的时候会突然拔刀砍桌子、砍人……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知道了,放火的是住在东厢的那个人!那个姓何的丫头!”怀心突然大喊出声。 道姑们听得一愣,怀心她在说谁?姓何的丫头?不少人忍不住拿眼去瞧段晓楼,因为今天大清早,有人曾见他立在东厢院子里发呆,眼光里温柔的能掐出水来。因此小道消息在传,锦衣卫中的段将军看上了十岁的何小姐,打算领回家当一个童养媳呢。 果然,段晓楼的俊颜冰寒慑人,他怒视着怀心,道:“纵火烧官已经是死罪了,你还敢攀诬一向与世无争的何小姐,言语之间更是大大不敬,应当判你一个……” “我没有胡说,我有证据,”生死关头怀心早就什么都豁出去了,也顾不上尊卑有别,不客气地打断了段晓楼的话,“你们快来看这个!”她指着墙边的一个半圆形的黑印,歇斯底里地大叫,“我是冤枉的,她才是纵火犯!这是她留下的证据!” 众人围过去,细看那个黑印,好像是沾了炭粉后印上去的,隐约看得出是一个祥云福猪的图案。 段晓楼皱起剑眉,不悦道:“这算什么证据?一则未必是何小姐留下的,二则又不确定是什么时间留下的,可能是很久以前的印记。怎能仅凭一个印记就诬赖旁人?” 廖之远有点儿幸灾乐祸地说:“《洪武刑狱典》规定‘人证为首,物证其次’。你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物证,而那边却有八十个活生生的人证,她们都众口一词地咬定你是纵火犯。两下里比较,你绝没有翻身的可能。” 高绝冷酷地望着天际,抛出一句:“明天中午在山门之前,先上了剐邢再上火刑,以儆效尤!” 怀心涕泪齐出,大呼道:“这个黑印就是何小姐留下的——当时她还是死的,真静正给她换寿衣,我亲眼看见真静从锦盒里拿出一个金锁,戴在了她的颈项之上!那个金锁上的花纹,画的就是一只圆圆的小猪,四蹄踩着流云,别人决不会有这样的金锁!”她一口气喊完,缓了缓气又说,“而且,不光我一个人,当时怀冬也看见了!当时我二人趴在窗外看,我还打赌说,那金锁看起来值五六十两银子,怀冬说看那种工艺,至少也值八十两银子!” 众人听完后一片哄闹,听着怀心把事情说得有鼻子有眼儿的,难道真是那何小姐放的火?否则,她金锁上的花纹怎会不小心蹭到这里的墙上?她住的东厢离厨房非常远,隔着十多进院子,她一个养病的大小姐,没事跑到这里来干嘛? 太善眯起眼睛想了一下,然后扭头,询问一个站在墙角的道姑:“怀冬,有这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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