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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2/3页)
走到厕所就倒了下来。吗啡不是她的强项,她不知道药力多久会起作用,这是她的失误。其余的所有一切她都设计得非常好。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她临终前为什么要戴手套?” 她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她不能确定我们是否能找到那个注射器,所以不会冒险在上面留下她的指纹。当然,手套和注射器现在都找不到了。” “这些都是你的猜想。你只能证明她有可能是自杀的,并不能证明她跟双凤旅馆的杀人案有关。” “是不能证明,所以我要那把伞。如果那上面什么都查不出来,那我就放弃。那把伞在哪里?” “我扔了。” “扔哪儿了?” 她不说话。 “好,你听我慢慢说。”他道。“我重新看了每个被害人被害时候的位置。只有舒巧的母亲是躺在走廊上的。如果撇开她,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每个被害人都躺在一个死角里,这表明凶手可能不是一个在体能上占绝对优势的人。所以说,”他开始扳手指,“凶手的特性是,在案发时段出现,身边带着形似凶器的物品,有能力躲过警察的搜查,曾经回到过现场,有法医常识,会开车,体能上不占优势,身边常常带着字典之类的东西。你看,你跟她见面那天下着雨,她带着伞,事发后她是乘着邻县警署的车离开的,谁会想到凶手坐着警署的车离开?她跟周法医显然是朋友,她可能听说过埋葬虫。她是女性,其实她一直想让我们认为凶手是男性,这本身就说明事实可能恰恰相反。她是知识分子,出门开会可能常常会带着字典,还有她会开车——我早就知道她会开车。至少我知道的,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中,她是唯一符合凶手特征的人。” “可你没证据。” “是的。这就是我来这里的目的。再来说那支圆珠笔。” “圆珠笔又怎么了?” “你要明白,凶手是最希望我们把圆珠笔当成凶器的人。我们都知道,一支圆珠笔杀不了那么多人。她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当她把圆珠笔郑重其事地当作凶器送到你面前的时候,我就觉得非常有意思。这不符合她的聪明才智。所以说,这是一个误导。” “不管是不是误导,你现在只能证明,她可能是凶手,并不能证明,就是她。” “是的。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他无奈地朝她笑笑,“我想她当时一定很惊讶为什么现场多了一具尸体,她也一定一直想弄清楚舒巧跟那支笔的关系,她一定很想知道,舒巧的母亲到底是谁杀的。舒巧是不会直接向她坦白自己的罪行的。周法医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来过鹿林镇,他还带着个朋友,我找人问过神医,证实了那个朋友就是你妈。我猜她就是在那时候,把圆珠笔和王飞燕的尸体放在一起的。那么,这支笔在她抽屉里躺了那么久,她认识舒巧也那么多年了,为什么现在才把它拿出来试探舒巧呢?” “你说为什么?” “突然之间,你的婚姻出现了问题,突然之间,她得了胰腺癌,突然之间,你的警察职业岌岌可危——她打算最后帮你一把。” 她不吭声。 他接着道:“我猜想李老师当时只是让舒巧看了那支假圆珠笔的照片,因为如果是实物,舒巧应该一眼就能看出真假。而且,如果你妈手里拿了圆珠笔,她就不需要跑那么远的路去鹿林镇。舒巧被照片迷惑,担心自己杀死母亲的事实被揭穿——她杀了她母亲这是毫无疑问的——于是,她决定拿回证据。她向李老师询问了圆珠笔所在的地方。当时她所看的照片上肯定不单单只有圆珠笔,应该还有王飞燕的尸体,这样才合理,这样李老师的照片才能骗过舒巧。这样,舒巧才有胆量问李老师,‘它在哪里?’她假装在打听尸体的下落,实际上,她是想知道笔在哪里。她认为只要不提到那支笔,李老师就会以为,她关注的只是那具尸体。李老师很好地利用了舒巧的凶手心理。李老师又是怎么说王飞燕的,其实,非常简单,她只要假装自己在怀疑言博就行了,我看过她写的罪犯分析,她只要把它拿出来给舒巧看,就能告诉舒巧,她正在怀疑言博。她给了舒巧一个表演的空间。还想听吗?” 她向他作了一个“请便”的手势。 “李老师暗示言博就是凶手,舒巧最自然的反应是什么,假如她是无辜的话,那就应该是恐惧和震惊。她当时一定就是这么表现出来的。然后,她可能对李老师说,她再也不敢跟言博在一起了,她得躲开言博这个杀人嫌犯,但她没地方去。其实,她是想去鹿林镇找回那支圆珠笔。但她得有个理由远行。于是,李老师就顺理成章地为她提供了一个避难所。她现在应该就在那个避难所里。而那个避难所就是她的某个据点,比如存放虫子的地方,她知道舒巧过去之后一定会清理房子,那里一定好久没人住了,打扫是难免的,这等于在为她自己消除证据。” “如果舒巧当时说要躲开言博,只是个幌子,那么为什么我妈死后,她仍然对我说,她要跟言博分手?她大可以偷偷到鹿林镇把事情办完,再溜回来继续当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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