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妖物志(出书版)_第2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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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节 (第1/3页)

    知县接过康七的刀,说:“康七,李同奎头上的油,怎么会粘到你身上去了?”

    康七浑身瞅了瞅,说:“在哪儿?没有啊?”

    知县说:“在右胳膊的袖肘子上。”

    康七就抬起胳膊,勾着头瞅袖肘。一瞅,就立makou吃起来了:“这……这……”

    知县知道康七是个街痞无赖,怕他反抗,所以用计先把他的刀给下了。他喝了一声:“把通jian杀人犯康七给我拿下!”

    捕快衙役们都愣了。可康七心里明白。他一见昨晚割了头的李同奎还活着,腿就软了,直到知县把李同奎抓起来打入死囚牢,他才安定下来。可是现在……唉!夜里杀人时,这李同奎肯定醒着,被他看见了。他身上立即筛起糠来,筛成糠七了。

    康七就被关进了死囚牢里。

    李同奎当堂释放。

    李同奎感激花狗4次救命之恩,埋殡了鲁莲之后,专程赶到河北曲周,将狗骨挖出,千里迢迢背回家来,葬在怪屯东北角的狼洞沟沿儿上。又倾尽10年生意所得,在狗坟的前面建一座庙,取名叫义犬祠。祠中请江西景德镇专门烧制动物瓷器的师傅塑了一个巨大的狗像,白毛如雪,身上开几朵黑色的梅花;狼耳,虎目,蹲踞如二郎神犬。李同奎几乎天天一炉香,供奉如神灵。

    义犬祠建得宏伟,是一座真正的庙,不像哎哦庙那么袖珍,磕个头需趴在庙门外。但除了李同奎去烧香上供以外,别的没人去。狗毕竟是畜生,是吃屎的东西。把狗当神敬,把神亵渎了,把人也亵渎了。所以,怪屯的人给祖师爷烧香,给地根烧香,给哎哦庙烧香,但都不去义犬祠烧香。所以,李同奎一死,义犬祠的香火也就断了。祠上的砖瓦木料,门窗雕饰,今儿这家偷一件,明儿那家偷一件,百年下来,偌大一座祠,竟不见鸿爪雪泥,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义犬祠。留下的,仅剩一个狗的传说,不为敬祀,只为无聊人消遣无聊。

    而年轻人,连这传说也不知道了。他们无聊时,有电视,有互联网,有迪厅,有酒吧,甚至高尔夫,滑雪场……

    附记

    写罢《义犬祠》,忽听朋友说蒲松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义犬》。笔者虽然孤陋寡闻,学识浅薄,然一向以抄袭为做贼,视雷同为行骗,捉笔铺纸时,常一本正经,道貌岸然。所以,朋友一说,竟面红耳赤,细汗密鬓,怕人疑我做贼,也怕一失足真的成了贼人。于是赶紧翻《聊斋》。说来笔者的脸不禁就又一次红了,原来笔者书架上竟无此圣书名著。就赶紧到书店里去买。买回一看,心方释然。原来《义犬》只是一篇267个字的短文,虽然叙述的也是一只狗为主护金而死的故事,但属于本源记事,蒲翁并没有像其他如《画皮》《聂小青》《胭脂》《崂山道士》等名篇那样,融入自己对生命的体验、对人生的感悟,淋漓酣畅地进行艺术的发挥与延伸。他仅是记录了一个原汁原味的民间传说而已。

    现照录如下,以飨读者。

    潞安某甲,父陷狱将死,搜刮囊蓄,得百金,将诣郡关说。跨骡出,则所养黑犬从之。呵逐使退。既走,则又从之,鞭逐不返,从行数十里。某下骑,趋路侧私焉。既,乃以石投犬,犬始奔去;某既行,则犬欻然复来,啮骡尾。某怒鞭之,犬鸡鸣不已。忽跃在前,愤龁骡首,似欲阻其去路。某以为不祥,益怒,回骑驰逐之。视犬已远,乃返辔疾驰,抵郡已暮。及扫腰橐,金亡其半,涔涔汗下,魂魄者失。辗转终夜,顿念犬吠有因。候关出城,细审来途。又自南北冲衢,行人如蚁,遗金宁有存理。逡巡至下骑所,见犬毙草间,毛汗湿如洗。提耳起视,则封金俨然。感其义,买棺葬之,人以为义犬冢云。

    民间传说是文学之母,文学之根,文学之芽。但它必须开花,不开花就只能是根,是芽,虽然也悦目,但不会有令人魂荡魄动的艳丽。

    第十一章   阴兵

    李干银和李干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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