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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第2/2页)
她觉得沈朝渊和这副粉丝手套,就给她这种感觉。 明笙觉得戴这副手套,也真是难为他了。 “要进去坐坐吗?”俩人就这么对视着,约莫一分钟后,明笙率先开口。 “好。”沈朝渊应得很快。 背对着身后的右手,紧紧地蜷握在一起,在微微颤抖。 进入电梯,里面只有他们俩人。 明笙住在八楼,很快便到了。 这是沈朝渊和明笙分手后第一次来到她家。 在路过802时,沈朝渊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动声色地停下步子,落在紧闭的门上的目光变得晦暗。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男人就住在这里。 明笙开了门,回身唤他:“进来吧。” 沈朝回过神,嗯了一声,然后提速跟上。 明笙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新的灰色男士拖鞋摆在地上。 沈朝渊弯腰换鞋,目光一瞥,就看见了安安静静摆在鞋柜里的那双蓝色男士拖鞋。 换鞋的动作微顿,心脏又开始了细微的阵痛感。 那个男人在这里留下的所有痕迹,都在告诉沈朝渊。 你来迟了。 明笙从厨房倒了两杯温水出来,有些抱歉道:“家里好几天没有开火,所以就只有水了。” 沈朝渊:“没关系,水就好。” 说完,他接过对方递过来的,装着温水的玻璃杯。 身子陷入柔软的沙发中,沈朝渊内心忽然涌起一股贪恋,他想一直留在这。 坐了一会儿,沈朝渊才哑声开口:“他不在?” 明笙抿了一口茶,微微摇头:“阿言回他爸妈那了,这不是到年末了,叔叔阿姨的公司有些忙,所以就把阿言叫回去帮忙了。” 沈朝渊再次应了一声,就没说话了。 怪不得,如果那个男人在家,明笙又怎么会允许他上来。 在明笙的印象中,自林述言上了大学以后,除了必备的学业以外,家里的公司、老师布置的曲目课业,他都需要一一去完成。 除此之外,他还会空出时间给杳杳和她补课。 即使这样,明笙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永远都是清风拂面,面带温柔笑意。 林述言理解她年少时的窘迫和自卑,更深知杳杳并不是像表面那样开心无惧。 抛开其他,杳杳也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姑娘,被医生断言活不过二十岁的她又怎么会一点都不害怕。 而明笙遇见他时,也不过才十二岁。 他这样温柔的人啊,是明笙贫瘠的年少时光里,唯一一束照进她生命里的光。 这让她如何不深陷其中。 等明笙发觉时,已经陷得很深了。 一晃便是十年的光景。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真不会觉得时间过得漫长。 只是现在,明笙忽然就不想继续了。 她想换一种生活,也许做亲人比□□人更适合自己和阿言。 有时候,不是不喜欢了,只是她想继续活着。 执念太深,很容易消耗自身。 这好像是明笙第一次学着去释怀,这一点,她或许还应该感谢沈朝渊。 是他让明笙知道,这世上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遭受过那些苦难。 很多人,都身陷泥沼,却不能像她一样抽身而出。 过去的回忆,是很痛苦,可未来是美好的。 既然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又为何一直执着不放呢。 就算成不了自己的希望,好好活着,或许还能做别人的照明灯。 * 一杯水用尽,沈朝渊紧握着水杯,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沉默的气息在他们之间持续蔓延。 夕阳西下,外面的日光渐淡,明笙走到阳台,将纱窗拉得更开了些。 就在沈朝渊想着,还有什么理由能够支撑着自己多留一会儿时。 站在阳台的明笙忽而转身,对着他笑道:“留下来吃顿晚饭吧,我买了挺多菜,一个人吃不完。” 就当是给他的谢礼了,明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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