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之中国力量_第29章 组团打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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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组团打怪 (第2/3页)

分,其实不要紧,詹姆斯刚刚进联盟的时候也不大会投三分,但是史密斯最大的问题是对自己的投篮选择有着迷之自信,看球的时候,所有人认为他该投篮了,他不投,所有人认为这个球机会不太好,哎,他投了……

    史密斯的nba生涯前7年都在亚特兰大老鹰度过,到最后一个赛季,也就是20122013赛季,史密斯平均每场出手156次,三分线外出手26次,三分出手占到了进攻比例的166但是他的三分球命中率只有——303……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史密斯不行,相反,28岁的史密斯正值当打之年,上个赛季在老鹰场均轰下175分84篮板42助攻12抢断和18封盖的全面数据。

    老鹰从得到史密斯的那接近十年的阵容,说实话还是不错的,05年交易来了乔约翰逊,07年交易来了毕比,选中艾尔霍福德,靠着这套班底,老鹰在1年连续三年杀进东部半决赛,但是接连被联盟新崛起的超极强队,拥有詹姆斯的骑士,拥有霍华德的魔术,拥有罗斯的公牛击败,战绩始终无法再进一步,于是球队管理层寻求改变,首当其冲的,就是状态并不稳定的约什史密斯。

    其实老鹰想交易史密斯这个想法早在2011年被罗斯领军的公牛击败的时候就有了,赛季结束以后,老鹰新上任总经理丹尼费里就在跟凯尔特人谋划史密斯的交易,但是交易未能达成,虽然交易失败了,但是老鹰要交易史密斯的传闻已经沸沸扬扬路人皆知,你想交易你的球员,你还想让他好好给你打球,拿出好的表现,你以为人人都是保罗加索尔啊,所以,有些脾气的约什史密斯自然也不想在老东家待下去了,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所以,在这个背景下,约什史密斯这个在当时看起来的大便宜,被底特律人给捡了,代价是4年5400万,实打实的讲,这份合同在当时以史密斯的身价,真不算贵。

    讲完了史密斯,就该讲讲奈特了。

    2013年7月31日,活塞与雄鹿达成交易,活塞送出奈特和米德尔顿到雄鹿,从而得到后卫布兰顿詹宁斯。

    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想,这两名球员的发展轨迹都差不太多,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之下,詹宁斯所兑换出来的潜力和上限,要比奈特好太多,詹宁斯比奈特早两届,詹宁斯高中的时候便是才华横溢,被誉为高中第一后卫,高中毕业之后,受困与nba2006年出台的oneanddone制度,简单来说就是限制高中生高中毕业之后直接进入nba选秀,最少要在大学读一年大学然后才可以参加nba选秀,但是詹宁斯没有选择读大学,而是去了海外打球,历练了一年,然后再2009年首轮第10号顺位被雄鹿队选中。

    詹宁斯也是一名优缺点都十分分明的球员,优点是速度快,攻守转换中推进极快,而且他是左手球员,这让他无伦是在投篮,还是突破上都占有一定优势,外线投篮弧度高,而且非常有自信,缺点就是外线投篮太有自信,跟约什史密斯一个毛病,那就是对自己的出手时机选择有着迷之自信,不爱传球,眼里篮筐大过一切,右手能力一般,容易被人钳制,导致发挥不够稳定,身体素质较为薄弱,身高仅有185公分,容易被强壮后卫单吃。

    詹宁斯最出名的记录恐怕就是新秀第7场比赛便轰下了55分,20岁零49天的詹宁斯超越了20岁零80天的詹姆斯,成为了nba历史上最年轻的55分先生,这55分,也是20092010赛季的最高得分记录,另外提一句,当年在这场比赛被詹宁斯暴揍的,就是如今大热的史蒂芬库里……

    四个赛季詹宁斯场均得分都在15分以上,最高的第三年场均192分,那么问题来了,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后起之星,雄鹿怎么舍得放手?

    上个赛季,詹宁斯的后场搭档是蒙塔艾利斯,这位大哥是出了名的球星打法,非常吃球权,原来艾利斯是在勇士队打球,勇士队为了培养史蒂芬库里便把艾利斯送到了雄鹿,搭配詹宁斯,哪知道这两位场下私交还行,场上就是尿不到一个壶里,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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