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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第2/3页)
亲, 我们两家也是沾亲带故, 以后旁人提起温鸿, 第一个想起的一定是你, 所以这件事情必须慎重。” 明义雄略有些不耐烦:“我如何不慎重?他也是我从这么多人中挑选出来的。” 罗氏给他盛满汤,微微笑着:“就怕知人知面不知心,他现在是很殷勤,殷勤背后只怕因为老爷的身份。倘若是其他人, 他未必愿意天天来。” 明义雄脸色一沉:“夫人的意思是,我仅仅以身份地位吸引到人与之来往?” 罗氏笑容一滞:“这——” 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的自尊心高,倘若直接告诉他你看走眼了,错把轻浮的家伙当成有才之士,还给这人谋了好差事。 只怕明义雄会觉得颜面扫地。 罗氏只好道:“荟儿那天告诉我,她在院子里走着,这位温公子居然上前说话,还吟了一句什么诗来调戏。男女授受不亲,唉,我也是担心。” 明义雄道:“你怕是想多了,这件事情他告诉过我,他只是迷了路,想问明荟路怎么走,所以开口先夸赞一下,结果荟儿这丫头一点礼数都没有,直接走了。你平时教她这样待客的?” 罗氏:“这……” 明义雄又道:“温家是贫寒了一些,但温鸿才学出众,寒窗苦读多年中了进士,已经是众人中的佼佼者,夫人莫要瞧不起他现在的境遇,等十年后再看,恐怕大有不同。” 罗氏一肚子话说不出来,两人并非无话不说的夫妻,她哪怕少说了,仍旧被当成嫌弃温鸿家贫,多说一些,恐怕又会惹明义雄不满。 相敬如宾的夫妻之间也有些累,罗氏不愿意多说,只点了点头:“好吧。” 往后时间还早,婚事反正也没有定,而且明荟说的话不一定就可信。只要是狐狸,尾巴肯定有露出来的一天,罗氏也会安排着算计算计温鸿,看他是否表里如一。 不过明臻并没有将姓温的放在心上,对她来说,姓温的不过是一个陌生人罢了。明臻从小就没有什么安全感,她见什么都害怕,尤其不喜欢陌生的事物,喜欢在熟悉的地方,与最最熟悉的人永远待下去。偶尔一面两面见到的人,明臻只觉得陌生无比。 晚上沐浴的时候,明臻趴在浴桶的边缘,若有所思。 今天是新夜在一旁伺候明臻,浴桶里加了新鲜的花瓣,又滴了许多玫瑰油,芳香扑鼻,她细细擦拭着明臻的后背:“姑娘在想什么?” 明臻道:“阿臻羡慕jiejie,jiejie有疼爱她的母亲。” 新夜也是生母早逝,对于明臻的想法感同身受,她道:“但是姑娘有殿下,从小到大,姑娘要什么,殿下都会给。” 明臻的肌肤无比幼嫩,晶莹雪白,且柔软无比,比任何娇贵的丝绸更要好手感。 新夜忍不住回忆起了过去:“当年姑娘得了天花,姑娘自己记不记得?” 明臻想不起来了。便摇了摇头。 “那时候姑娘一点点大,不知为什么突然就染了天花,身上长满了水痘,殿下担忧失去姑娘,请了无数名医过来。” 新夜一想到这些,仍旧觉得唏嘘,“姑娘体质如此弱,最后支撑了过来,身上没有留一个疤痕,实在是不幸中的万幸。殿下在姑娘发病期间,整夜整夜的不合眼睛,推了朝中大半事务,守在姑娘身畔,晚上抓着姑娘的手,担心您将水痘给抓破。” 更多的新夜没有再说。 当时一众大夫,还有身边伺候明臻的人都心惊胆战。 因为祁崇阴恻恻的发了话,假如明臻没了,他们也需要跟着陪葬。 明臻身体那么弱,得了天花不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后宛如奇迹般的恢复,众人都松了一口气,之后照顾时也更加细心。 对于这些,明臻真的记不起来了。但她对祁崇的依恋,也是从过去一点一点积累出来的。这些记忆没有了,但她感激怀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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