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活不过十章[穿书]_第2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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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焕之就是这样的顶尖高手,他能在一瞬间将一座城池化为火海,也能同时保证被烧成灰烬的,只是其中一朵野花。

    他被人称为赤金刀,也是因着那柄阔月弯刀时常被烈火包裹,火舌如凤凰尾羽拉长、展开,出鞘之时,火刃便瞬间化作数倍大小。

    焰是赤金色的火焰,常年包裹着那柄弯刀,却因着精确的掌控,从未伤及最畏惧高温的金属刀身。

    沈明渊先瞧见的,是窜出火海的聂辛。

    倒不是瞧见了聂辛的脸,而是认出了那身手,无数片闪着寒光的铁片围在那人周身,形成一个球形的牢笼,将一切烈火隔绝在外,并在飞至高空时猛地炸开、分离,露出其中的黑衣身影。

    rou眼可见的是,那些金属已经被烧至通红,没了原先的硬度。

    紧随其后的是一柄三人多长的赤金刀刃,在那层防护炸开开的瞬间劈向正中的人。直到刀刃落下、聂辛及时闪避开来,举着大刀的人影才显露出来。

    巨大的弯刀,与相比之下称得上身材欣长、穿衣显瘦的俊俏身影,形成了比例失衡的巨大反差。

    换了常人,谁也不会想到如此气势汹汹、举着这样一柄大弯刀的人,会是这样一个能入画的青年,而不是什么虎背熊腰、浑身是大块肌rou的糙汉子。

    赤色的火光映在那双满含杀意的眸中,明晃晃带着股叫人颤栗的惊艳。

    这便是西陵门门主,原著中的主角之二,秦焕之。

    滚滚热浪将视线都扭曲,沈明渊忍不住舔了舔唇,觉得空气都变得干燥,如同置身沙漠。

    他无意趁机逃跑,也无意涉足战圈,更没心思盯着那两道杀气腾腾的残影欣赏主角们的美貌。

    秦焕之的特征太明显,不需要他多说什么,聂辛也能猜到对方身份。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沈明渊觉得这两人能打起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原著中可一打就是至少三章呢。

    虽然,原著里是他死了以后俩人才打起来,现在这俩人会打,大概是……争夺手刃权呢吧。

    谁赢了谁就能亲手杀他解恨什么的,呵呵……

    看着看着,就有点不耐烦,打戏什么的,写着好玩、看着也爽,亲临现场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感受。

    考验眼力不说,还得时刻提防着别被误伤。

    他知道秦焕之会赢,这场死斗的结果毫无悬念可言。

    倒不是两人的修为实力有多悬殊,而是聂辛在武力设定上,就是被秦焕之克制的。简单来说是火克金,再加上以多胜寡。

    猎金客换个说法就是杀手,聂辛也是个独来独往的性子,而秦焕之是个擅长团战的门主,经历过更多光明正大的正面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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