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历史小说作品全集(共10册)_桃花扇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桃花扇 (第9/32页)

江池州、太平一带做地方官,从此一直在皖江一带领兵。他生得短小精悍,一张黑脸上生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格外显得凌厉精明,仿佛是个很难惹的人。然而他的本性与外貌不同,心地极慈,最肯任劳任怨,体恤下属,因此极受部属的爱戴,并力御贼,大致能稳住皖江一带的局势,保障了南京的平静。他这时的官职是“总督漕运,巡抚凤阳、淮安、扬州”,要为左良玉筹饷,当然非他不可。

    再有一个就是马士英。到了清议堂才知道熊明遇临时有江上阅兵的紧要任务,不能到场。马士英看会议不成,颇为忧虑,因为左良玉果真领兵东下,他的部队便是首当其冲,所以对这次会商比别人更感关切。

    于是杨文骢便安慰他说:“左良玉是侯司徒的旧卒,有书信劝阻他东下,料无不从,无足为忧。”

    史可法也知道有这件事,对杨文骢以“听勘”的废员,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而能这样子热心奔走,觉得很可赞扬,所以向他拱拱手说:“我亦听说,此虽出于熊大司马的意思,实在是阁下斡旋之功。”

    “不敢,不敢!”杨文骢很高兴地谦虚着。

    那一旁阮胡子却以香君却奁一事,自觉羞辱过甚,将侯方域恨之刺骨,这时就在旁边冷笑道:“说什么‘料无不从’,左军之来,根本就是有人在暗地里勾引的。”

    听他一说,从人无不相顾愕然。史可法当然不能不问:“是哪个?”

    “还有哪个?”阮大铖阴恻恻地说,“就是敝同年侯恂之子侯方域。”

    听了这话,杨文骢第一个就诧异,但不好意思驳他。马士英则未明真相,亦不便开口。史可法却忍不住了,只是摇头。

    “他也是敝世兄。在‘复社’中铮铮有声,岂肯出此举动?”

    史可法是阮大铖家乡的地方官,所以阮胡子便叫一声:“老公祖!”接着又说:“你有所不知。复社恃左良玉为护符。侯方域因为他父亲的关系,跟左良玉相交更密,常有私书往来。中间传话的人,就是能把死人说活了的柳麻子。若不早除此人,将来必为内应。”他又向马士英看了一眼,“如今总以安定后方为第一。”

    马士英是个喜欢偏听的人,更喜偏听阮大铖的话,因为他能当到总督,是阮大铖趁周延儒入阁机会,为他活动而来的,自然言听计从,所以即时接着他的话说:“说得有理!何惜一人,致陷满城之命?”

    “这是莫须有的事!”史可法用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看着阮大铖,责备他说,“况且阮先生你是罢闲之人,国家大事,不可乱讲。”说到这里,道一声:“请了!”径自离座,一直向外走去。

    “怎么史道邻就拂袖而去?”阮大铖有些恼羞成怒,越发抹杀良心,一口咬定了侯方域,“我的话,凿凿有据。瑶草兄,你若不信,只管派兵到秦淮河房,李贞丽院中去搜查,必可以搜出侯方域与左良玉往来的私书。”

    “这太冤屈他了!”杨文骢忍不住要说公道话,“就拿这一次来说,侯方域用他父亲名义给左良玉写的信,投递以前,我就看过,十分恳切。如何反倒疑心起他来?”

    “龙友不知,那书中都有字眼暗号,外人哪里晓得?”

    “是啊!”马士英点点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然,南京定有祸事。地方治安,是我的责任,缉捕jian宄,疏忽不得。我马上派人访拿!”

    “这才是!”阮胡子很高兴地说,“一路哭,何如一家哭!瑶草兄,除却此人,功在地方。”

    这一恭维,马士英立刻就要动手,看着他妹夫杨文骢说:“老妹丈,就此同行吧!”

    “不!不!”杨文骢五中如焚,强自镇静,“舅翁先请,我随后就来。”说完,拱一拱手,匆匆奔出清议堂。

    奔出清议堂,赶到李家院,已近黄昏。未曾敲门,先听得歌喉婉转,杨文骢到底是雅人,便不忍搅断,凝一凝神,细细听去,在穿云裂帛的笛声中,香君在唱: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良辰美景奈何天——”

    笛声顿歇,有人喊道:“错了,错了!美字一板,奈字一板,不可囫囵吞枣连下去。重来!”

    说话的声音好熟,杨文骢想一想记起来了,是河南固始人,原名周如松的苏昆生,昆曲名家,正在教香君唱《牡丹亭》。

    香君重唱那阕《惊梦》的《皂罗袍》: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

    “又不是了!”苏昆生打断曲子说,“丝字是‘务头’,要在嗓子内唱。”

    能得采的好腔,叫作“务头”,自然不可轻易放过,香君便整顿精神,着意又唱:

    “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光贱。”

    “妙,妙!”苏昆生高兴地说,“这就一丝不错了!再往下唱,唱那阕《好jiejie》!”

    “莫唱《好jiejie》了!”杨文骢在门外大声喊道,“快请侯哥哥!”

    里面弦歌顿歇。停了一下,开出门来,是苏昆生,“杨老爷,”他说,“天色已晚,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