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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3/6页)
诵《四及《易》”,又精通书法,与顺治皇帝志趣相投。顺治十三年(1656)八月二十五日,顺治皇帝力排众议,册封新入宫的董鄂氏为贤妃。当年九月二十八日,即晋为皇贵妃。才一个月的功夫,董鄂氏便由妃子升为地位仅次于皇后的皇贵妃,升迁速度之快,史所罕见。不仅如此,当年十二月初六,顺治皇帝还特意为董鄂氏举行了隆重的册妃典礼,并下诏大赦天下。终清一朝,这是唯一一次因册立皇贵妃而大赦天下的例子。 董鄂妃温婉贤淑,对政治并无兴趣,但由于皇帝对她的宠爱,她的一举一动给清初政局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当她生下皇四子后,顺治皇帝更将她们母子捧到了天上,并一心要立皇四子为太子。倘若真是如此,董鄂妃之子将来为皇帝,董鄂妃将来就是皇太后,势必对满蒙贵族间的政治关系构成威胁。孝庄太后从长远的利益着想,决意置董鄂妃于死地,但以她的老谋深算,自然不会明目张胆地下手。她有意在董鄂妃刚刚生产之时,宣称“圣体违和”,养疴于南海子,并要后妃们随身伺候。董鄂妃不敢悖旨,被迫拖着极度虚弱的身子前往南海子,没日没夜地侍奉太后的寝食,经过一番折腾,健康状况急剧下降,很快就“形销骨立”。不久,董鄂妃的儿子早殇,不少野史记载说这名尚不足百日的皇子是被毒死的。皇四子之死对董鄂妃的打击是致命的,她很快就倒下了,从此缠绵于病榻。 正因为董鄂妃的病情以及后宫复杂的矛盾,导致顺治皇帝在顺天科场案结案后没有立即追究江南科场案。皇帝没有心情,刑部自然也没有太当回事,有意迁延观望。 至于江南闱科场案的相关案犯,两名主、副考官方猷、钱开宗自然脱不了干系。尤其是二人在离开京师前,顺治皇帝亲自召见叮嘱,还弄出了这样满城风雨的事,死刑肯定是避免不了的。另外包括方章钺在内的七名举人(程度渊在逃),有两江总督郎廷佐的调查报告,当然也是难逃处罚。剩下比较难办的是吴兆骞,他被逮捕下狱是因为在瀛台复试时交了白卷,按理该与另外十四个文理不通的考生一样,革去举人功名完事,不必再单独立案审讯。然而他当场交了白卷,大大激怒了更年轻也更气盛的顺治皇帝,要深究之前南京乡试时有没有通弊嫌疑。问题是这位吴兆骞是名满天下的才子,任谁都不会怀疑他会靠作弊中举。最初,人人都以为吴兆骞最多不过被除名,最后还是无罪释放,但偏偏有好事之徒在这个时候踩了他一脚。 之前曾经提到过江南有慎交社和同声社门户恩怨之争,主持慎交社的吴兆骞曾与同声社重要成员王长发有隙,王长发见吴兆骞被逮,趁机落井下石,挟嫌诬告。这就是后来吴兆骞父吴晋锡所说的“不意仇人一纸谤书,遂使天下才人,忽罹奇祸,投荒万里,骨rou分离”(《归来草堂尺牍》),以及吴兆骞子吴桭臣所称的“讵知变起萧墙,以风影之谈,横被诬陷,致使家门倾覆,颠沛流离”(《宁古塔纪略》)。当时得宠的北方大臣刘正宗“与慎交水火”(《清诗纪事》),也趁机在其中兴风作浪。不过,尽管有王长发的告状,有刘正宗的暗中支持,刑部审到最后,结论还是“审无情弊”,于是将吴兆骞与之前被告有通弊的七名举人关在一起,打算最后革除功名了事。 顺治十五年(1658)十一月,距离江南乡试作弊案案发一年后,刑部将审实的结果上报顺治皇帝,奏请将正主考方猷斩首,副主考钱开宗处以绞刑,同考官叶楚槐等人流配尚阳堡,被告八名举人并吴兆骞革去举人功名。处置结果是比照之前的顺天闱科场案。 不料,在顺天闱案中还网开一面的顺治皇帝看到结果后大发雷霆,不但下旨将主考和副主考立即正法,而且将该场乡试所有同考官共十八人(其中卢铸鼎已死)均处绞刑,妻子家产抄没入官。已经死去的同考官卢铸鼎也没有放过,其妻子家产也籍没入官。同时将方章钺、吴兆骞等八人革去举人,责打四十大板后,流徙宁古塔,不但家产俱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也令流徙宁古塔。 对于在逃的举人程度渊,顺治皇帝也不能容忍有漏网之鱼,责成两江总督郎廷佐和漕运总督亢得时尽快抓捕程度渊,倘若抓不到,郎廷佐和亢得时二人就有受贿作弊、有意买放的嫌疑,必须受罚。此谕一下,郎廷佐、亢得时后悔不该报上在逃的程度渊之名,但事已至此,只得出动兵马,全力缉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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