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_第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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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节 (第3/6页)

皇帝听了这句话后,“上回面向内久之”,显然内心大起波澜,但其真实想法到底如何,却是秘不可知。有传闻说顺治皇帝钟爱的董鄂妃在这时候派人劝慰了天子。从时间上推断,董鄂妃此时因cao劳过度和丧子之痛,已经病倒在床,按理已经完全没有心情来关注宫外之事。不论真实情况如何,许久后,顺治皇帝终于派侍卫传话给张天植说:“朝廷待汝特厚,汝前被论出,朝廷特召内升,何负于汝?平日做官,亦不甚贪猥,奈何自罹于辜?今俱从轻,各拿送法司。”虽然驳斥了张天植的话,但已经清楚下令要对所有案犯从宽处理,免除死刑,各自在长安街责打四十板后,流徙尚阳堡。

    一干犯人死里逃生,转瞬又被押到刑部在长安街临时设下的公案,要当众杖打。轮到五十多岁的老名士陆庆曾时,监视的刑部堂官见他白发苍苍,不禁起了怜悯之心,相顾惋惜嗟叹。刑部皂役刚刚恶狠狠地打了两板子下去,陆庆曾已是血迹斑斑,说不出话来。刑部侍郎杜立德便忍不住了,拍案而起,呵斥道:“皇上以天恩特赐宽宥,你们却欲置之死地,这不是有意辜负上意吗?虽然是打四十大板,皇上的意思不过是示辱而已。如果我理解错了,我自己一个人承担。但你们不听我的话,我现在就踢死你们。”皂役被吓住了,于是下手轻了很多。于是,自陆庆曾起,后面的案犯均少了不少皮rou之苦。

    案犯中的孙旸被判流刑,其父母、兄弟、妻子也该流配尚阳堡。孙旸的亲哥哥孙承恩在顺治十一年(1654)以太学生参加顺天府应试,居首荐,次年参加会试,中副榜。但孙旸遭殃时,孙承恩意外逃脱了牵连,而且参加了顺治十五年(1658)的会试。顺治皇帝在殿试阅卷中,看到孙承恩的名字后,突然一时心血来潮,怀疑他与顺天科场案中孙旸是兄弟,于是派遣学士王熙前去询问。孙承恩坦然承认自己是孙旸的亲兄长,表示不能为避祸而欺君。顺治皇帝很赏识他不欺君主的品德,不但免其连坐流徙之罪,还定他为一甲进士第一名(状元)。

    之后,顺治皇帝还特意下了一道谕旨,警告说:“自今以后,凡考官士子,须当恪遵功令,痛改积习,持廉秉公。不得以此案偶从宽典,遂视常例,妄存幸免之心,如再有犯此等情罪者,必不姑宥。”

    至此,轰动一时的丁酉顺天科场舞弊案宣告结束。这件案子是清朝开国以来第一件科场大案,从案发到结案,前后有半年之久,处分之重,牵连之广,足以震惊全国上下。但人们稍后才发现,与稍晚的江南案比起来,顺天案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更惊人的一幕还在后头。

    贰、江南丁酉科场案

    江南地杰人灵,素来为人文荟萃之地,才子名士层出不穷。明末清初之际,如号称“江左三大家”的钱谦益(娶秦淮名妓柳如是)、龚鼎孳(娶秦淮名妓顾眉)、吴伟业(字梅村,与秦淮名妓卞玉京有一段旷世情缘),复社公子侯方域(字朝宗,娶秦淮名妓李香君)、冒襄(字辟疆,娶秦淮名妓董小宛)、方以智、陈贞慧等,无一不是声动天下的名士。吴门诗人吴兆骞就出生在这样一个文风炽盛的地方。

    吴兆骞,字汉槎,号季子,江苏吴江(今江苏吴江)人。他少有隽才,成名很早,九岁时就写出了数千字的《胆赋》,十岁时写出《京都赋》,声震文坛。才气纵横,又才名远播,养成了吴兆骞高傲狂放、愤世嫉俗的性情。他小时候在私塾读书,经常将同学的帽子拿来当溺器小便。当先生责问时,他竟然回答说:“与其放在俗人头上,还不如拿来盛小便。”先生由此叹息道:“此子将来必以名大惹祸。”吴兆骞却毫不以为然,非常自负地告诉好友汪钝说:“江东无我,卿当独秀。”非凡的自信和狂傲一览无遗。正因为他自少年时期起,便“为人简傲自负,不拘理法,不谐与俗”,因此乡里有不少人对他又嫉又恨。

    吴兆骞曾随父亲宦游楚地四年,后因张献忠农民军起义烽火所及,奉母回到故乡。明朝灭亡后,吴兆骞归隐乡里,与江南士大夫互相唱和。大名士吴伟业对少年吴兆骞非常赏识,二人曾一同游历。

    顺治六年(1649)吴地成立了“慎交”、“同声”二社,二社其实都是松江名士陈子龙所创建的畿社的分支。陈子龙抗清败亡后,畿社社事削弱,分出了慎交、同声二社。吴兆骞与兄长吴兆宽、吴兆宫加入了慎交社,他少年才俊,高谈雄辩,声望甚隆,被推举主持慎交社。当时名满江南的才子尤侗、计东、顾贞观等人加入了慎交社,成为社中重要人物。尤其是吴兆骞与顾贞观情投意合,二人结为生死之交。而后来吴兆骞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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