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_第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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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 (第2/5页)

科进士的官职远较后代为低,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授最小的官从九品下。盛唐著名诗人王维高中状元后,授官太乐丞,即为从八品下的小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唐朝的科举有点类似现代的公务员招考。

    宋朝时,除了取士的数量大增外,对科举制度的最大改良当属皇帝加强了对取士过程的控制。自宋太祖赵匡胤开宝六年(973)起,殿试正式成为定制,取中的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最后的名单和名次也由皇帝钦定,因而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门生,由此减少考官同士子结党营私的可能性。殿试结束后,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然后由皇帝赐宴琼林苑,史称琼林宴。凡于殿试中进士者均立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科举经过历代变迁,到明朝时已经形成了完备的考试制度,共分四级:院试是各地考生参加县府的考试,由省提督学政莅临主持,及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称为“大比”;如果赶上皇帝喜庆,也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考期一般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主考、副主考均由朝廷临时选派。乡试中举,称为乙榜,又称桂榜。取中者称为举人,俗称孝廉,或称登贤书。考得第一名者,称解元。会试在乡试次年举行,是中央一级的考试,由阁部大臣主持,每逢辰、戌、丑、未年举行,又称“春闱”。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则是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出榜:一甲三名,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并从此官服加身,荣耀无比。

    不过,科举制发展到明朝,已经与唐朝科举大有不同,开始明显露出僵化的迹象。就考试的范围来说,唐朝包括经义、时务和经史,而明朝主要是四书五经,其他的知识统统被视为“杂学”。就应试文体来说,唐朝主要是诗赋、帖经、墨义等,而明朝则是八股文。八股文讲究形式,其行文格式有严格规定,必须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内容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华丽辞藻、合乎格式即可,不求有独立思考、创新见解,根本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清朝不但完全承袭了明朝的制度,而且清朝统治者出于私心,屡次大兴文字狱,在思想上对士人控制更严。举例而言,晚清时,梁启超十二岁中秀才,十七岁参加乡试中举人,被视为神童。但他自己也承认“帖括(为应付考试而设的八股文范文选刻本)之外不知有所谓经史也”。而他的师傅康有为出身书香世家,自小熟读经史子集古今典籍,却十六岁才中秀才,之后六次参加乡试均名落孙山,失意科场二十年。

    唐朝和明清的科举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差异,主要是二者实行科举的目的就已经大相迥异:唐朝是为了选才纳贤,为国家选拔有用人才;而明清是为了束缚士人的思想,加强君权。数百年来,八股文扼杀了无数人的创造力,明清的科举也失去了初创时的积极意义,不能造就人才,而选拔出来的人也并非学问出众之人,这也是为什么明清许多状元自及第后就默默无闻的原因。但是,对于常人而言,科举是步入仕途的唯一阶梯,过了这关,就是鲤鱼跃过了龙门,就会变化成龙,利禄所在,天下人无不趋之若鹜。

    顺治十四年(1657)正月二十一日,新年伊始,二十岁的顺治皇帝突然发布了一道谕旨,内容并非军国大事,而是限制八旗子弟参加科举考试。这道谕令刚好在大比之年伊始发布,显然有着特别的意义。

    清朝以武功定天下,素有崇尚“国语(意为满语)骑射”的国策。凡八旗子弟,上自皇帝,下到八旗幼童,从一出生就要开始进行“国语骑射”的教育和考核,直到花甲之年才得中止。但自清廷入关后,局面开始有所改变,八旗子弟发现一旦科举考中,既可以立即升用,得到优厚的俸禄,又可以免去从军之苦役,于是开始崇尚文学,热衷于科举。顺治皇帝对此十分忧虑,多次强调说:“我朝以武功开国,频命征讨不臣,所至克捷,皆恃骑射,今天下一统,勿以太平而忘武备,尚其益习弓马,务选精良。”但仍然不能阻止八旗子弟崇文怠武,以致顺治皇帝不得不以谕旨来强行限制。此则故事固然是出于清朝“以武定国”的传统,却也说明了在金榜题名后的风光荣耀和高官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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