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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林暮亭接进来,本来就有认林暮亭为义子的考虑。虽然林暮亭只是其中一个候选人,他也不介意,在一些小事上,给林铭诚一家一些方便。 林暮亭今天哭成这样,这个年纪的孩子,要么是为了学校,要么就是为了家里的事了。 “没有!”林暮亭立时便否认,甚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只是身体不舒服才哭的,我家没什么事,真的!” 林君绰挑眉,“我相信你。好了,吃完饭去做功课吧。国内的高中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们还是最难的时候。” ……. 林暮亭做完题以后,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脖子,站起来活动了几分钟四肢跟腰,走出卧室,来到起居室打算喝点水,发现书房的灯还亮着,林君绰开着门,正在专心致志地写字。 如今这个时代,随着互联网跟手机的普及,写字的人都越来越少,何况是写毛笔字。林暮亭走进林君绰的书房,细细打量着柔和光芒下挥毫泼墨的男人。 这个男人似乎总是喜欢一些古旧而传统的东西,煮茶,书法,家具陈设,乃至于他住的院子都用了留园里院子的名字。 男人写字大开大合,整个人都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疏懒,写的也不是平常的楷书,而是不拘一格的行书。 短短一首《无衣》,一映入林暮亭的眼帘,就仿佛是看见了战场上的金戈铁马,短兵相接,刀剑弩戟,声声气如山河的战鼓呼啸而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林君绰应该是洗过澡了,头发没有擦干,眉眼之间还有沐浴过后的水迹,带着一股致命的儒雅魅力,引诱着每一个路过的人。 “学过书法吗?”林君绰那属于成熟男人特有的磁性温润声音传来,叫醒了还在梦中的林暮亭。 “自己练过字帖”林暮亭低着头,有些不敢看林君绰,“写得跟狗爬一样,很丑的。” 他就是如同他mama董佳宁说的,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林君绰看着眼前这个仿佛被人责骂了的少年,心中莫名叹息一声,放下手中的狼毫,用手帕擦干净手,走到少年面前,双手放在少年肩膀上,“暮亭,琴棋书画也好,钢琴小提琴也罢,除非你以此为生,不然都只是用来作为爱好的东西。所谓爱好,就是用来锦上添花,无关紧要。” 他端起放在恒温杯垫上的牛奶递给少年,“我问你书法,是知道你们如果字写得好,对于你们的应试有好处。” 林暮亭端着温热的牛奶,从杯子里升腾起来的热气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忽然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抓住林君绰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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