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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一个谜题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将会在几千年之后揭晓。 与此同时,也许在这个世界的角落,同样有一位与他一样“姓”孟的泰西人也在苦苦思索谜底,为何豌豆开出来的花儿有三种颜色? 孟慎功道:“我日思夜想,脑子里满满的都是这个为什么,就连四书五经也顾不得了,后来在考秀才时就落了榜,再后来, 爹便死了。 在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似是鸿蒙初开,一片昏暗。有千百条河流一齐向大海涌去,天上红日光芒渐隐,却有一颗金星与赤星交相辉映,照亮天地四方。我醒来便明白百川归海,大道至简,答案就蕴藏在俗语之中。” “农作物里面是有本性的,草木一叶之细,一核之微,其色香葩叶相传而生也。但这种本性并非只能代代相传,而是可以被人改变的!如若小麦的穗粒太少,便找出一穗多的与其相配,过了几代之后,这种本性逐渐稳定下来,就出现高产的麦种了。” “我又笑又跳,所有人都说孟家的二儿子因为克死了爹,自己疯了。”他平静地说,“我想去爹的坟前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直到似是在刚隆起的新土旁看到了一抹绿色。” “那就是这株麦种,也是现在发现的唯一一株如此高产的麦种。”孟慎功的眼神坚定,紧紧地盯着季岚熙,“您能保证,让它用得其所么?” “我能相信您么?” 季岚熙微微一笑,“当然可以。” 她轻声说道,“除了小麦黎黍,在很远的西边,还有一个名叫佛郎机的国家,生长着一种金黄色的果实,上面接出的种子就如同麦子般是一粒粒的,但却比麦子高产易种,只需要两三穗便可以填饱一名成人的肚子,若是晒干磨成面粉,一样也能做出馒头来。” “您当真?”孟慎功一下子便跳了起来,“那种作物现在在何处?” 若是有这种高产又易打理的作物,一年的产出便是万万斤,在饥年不知道能救活多少人! “它叫玉米,现在正在我的船上。”季岚熙遥指南方,对着他眨了眨眼睛,“不如你且随我一起看看?” 孟慎功的嘴唇干涸地动了动,他的心中渴望去看一看那种神奇的作物,却又害怕再一次的无疾而终。 良久的沉默过后,有一个喊声在心里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不该是这样的。 大郑不该是这样的。 他曾经坚信过,他一定能改变些什么。现在除了床榻上的七旬老母,他已经都什么都不剩了,除了手中紧紧攥着的种子。 孟慎功哑声说,“我想去,”他的声音甚至透露出些许固执,“我想去看看那种‘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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