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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沈问秋:“那你上班不得迟到?没事,到时候随便买个发圈我扎个揪,改天有空了我再去剪头发。” 接着直奔商场男士西装店。 沈问秋起初没打算自己动手,毕竟是陆庸出钱,他见陆庸拿起一套很土很不合适自己的衣服,才无语地制止说:“能让自己挑吗?” 陆庸:“好好。” 沈问秋飞快地配好一套,看上去也是随手拿的,便径直去更衣室换衣服了。 陆庸坐在外面的软座上等待,五分钟后,沈问秋从更衣室出来—— 他把显得过于颓废的头发用从店员那里要来的黑色橡皮圈随手扎了一下,露出隽秀俊美的脸庞。剪裁妥帖的深色西装将他高挑纤长的身材简直像模特比例般的身材完美衬托出来,一颗扣款式,收紧腰线设计,内搭细条纹大块格子的浅灰蓝色尖式翻领衬衫,跟黑白小格的领带。 焕然一新。陆庸看傻眼了。 他想,现在沈问秋应该随便走进哪个商业大厦都可以畅通无阻,有这张脸,他若是积极阳光,是极招人喜欢,但就算他眼下颓丧厌世,也有种别样的吸引人的魅力。 陆庸想起高中时他与沈问秋一起看了电影《春琴抄》。 奴仆佐助迷恋盲女大小姐春琴,春琴因为身患眼盲的残疾,性情古怪乖戾,即便驱使他时,也不给明确指示,非要用一个细微的动作或者表情,又或是谜一样的只言片语,叫佐助无时无刻不得打起精神来谨听吩咐。 沈问秋说:“她这样未免也太折腾人了。” 陆庸说:“我觉得她也不是故意的。” 沈问秋不明白:“可是男主这样不会很累吗?” 怎么会抱怨?读懂每个微小动作背后的意思之时,就是他们心意相通的瞬间,多令人欣悦?世上仅他一人懂所爱之人的心中毫厘,再没人能胜过他,只要能使她有须臾欢喜他便心满意足。 陆庸真羡慕男主,他太笨了,无法清楚沈问秋所思所想。 沈问秋见陆庸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登时觉得脸有点发烫起来,他八百年没打扮得这么人模狗样了,其实他觉得没他五六年前精神头好的时候英俊漂亮,只能说勉强凑合得过去吧。 沈问秋不自在地整理了下领结,皱着眉纹:“看什么?很奇怪吗?” 陆庸一句话也不说,只摇头。 沈问秋问:“好看吗?” 陆庸答:“好看。好看。” 陆庸无比庆幸自己昨天有这个念头,又后悔没早点想到。 看看,早该带沈问秋买身好衣服,出来去工作的地方逛逛,精神气这不是好多了?俨然一副精英架势。 “能对付过去就成。”沈问秋说,“就这套吧,不浪费时间了。” 沈问秋对镜照了一下,不算他穿过的最好的衣服,也还挺得体,配他这个废人绰绰有余。他想,能穿着这身衣服躺进棺材里很不错了。 上次陆庸取的一万块现金还没用,正好用来购入这身装扮。 沈问秋看着陆庸付钱,没说话,他在心底骂自己脸皮厚,要去死了,还故意骗人一套好衣服当“寿衣”。 买衣服花了二十多分钟,还算快速,重新上路,路上开车四十多分钟才到公司。 沈问秋:“你住的地方离公司这么远吗?” “嗯。工业园嘛,建在郊区不扰民,也方便处理工业废渣,地也便宜,h市政-府在这方面很积极,给了许多优惠便利。”陆庸含糊回应了一下,岔开话题,他这次记得没犯错误。先前他其实经常住在公司的宿舍办公,比较方便,因为沈问秋才把市里的房子整理出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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