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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 证据一:从之前的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商场是A市著名的XXX商场,里面的东西有多贵相信大家不用我多说了吧。 很不幸,本人穷学生一枚,这辈子还没机会踏入如此高端的地方。 等我以后努力多赚点钱了再来偶遇跟拍我们的女主角啊。 (照片)(照片) 二楼: 证据二:楼主和室友曾经出门时的确偶遇了我们女主角的车,也是唯一一次偶遇,楼主当时虽然拍了照片,也只是奇怪为什么车中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想着说不定是车被偷了呢? 虽然这位同学因为喜欢的男生喜欢我但我残忍拒绝了而嫉恨于我,但是从小到大的教育告诉我要做一个好孩子,所以,拍照也是以防万一,说不定就给警察叔叔提供证据了呢? 可以明显看出照片中的男人和帖子中的那一位穿的不是同一件衣服,甚至不是同一个季节啊。 (照片)(照片) 三楼: 证据三:没有证据三了,楼主就是皮一下,要是觉得两个证据太少,欢迎女主角来和我辩论,我愿意出点钱查IP的,好了,话说完了,本人也匿了,接下来也不会回复大家了,祝大家四六级顺利考过吧~ 四楼:666,刷新N次就等着你更新! 五楼:哈哈哈,这个帖子牛B,那位女主角要恨死楼主了吧! 六楼:这种事怎么能放论坛上,你知道会给那位同学什么样的伤害啊?你这种人活该被骂! 回六楼:所以这位楼主就活该被骂成狗,还要安慰自己得饶人处且饶人喽? 回六楼:反正要是有人这么骂我妈,我是受不了的,再说这事起因也不是楼主吧。 回六楼:我也觉得楼主太过分,这种事曝光让一个女孩子以后怎么办? 回六楼:等等?是楼主强迫她去卖了还是楼主先曝光她了?不是那位先来挑衅的吗? 第三百七十二楼:看到楼主说明显不是同一件衣服和同一个季节的时候我TM差点笑疯,这明显都不是同一个人了好吧! 第七百三十三楼:我在图书馆自习都被室友疯狂@看这个帖子,差点笑出猪叫声! 黄莺发完帖子后就没去关注它了,她只是把刚刚那个号码拉入黑名单,然后设置了免打扰模式,反正也没人会打电话给她。 至于这件事? 说她恶毒也好,落井下石也好,黄莺也不介意。 如果徐淑媛是那种内心敏感,承受不了打击的人,黄莺还真不敢这么干,毕竟一旦涉及人命,事情就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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