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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第3/6页)
无事,不久就能出院,让她千万不要来,免得折腾不算,还要耽误明明的学习……几天以后,吴仲平和兰香与他单独谈了一件重大的事情。仲平提出,等少平出院后,由他给父亲做工作,把他从大牙湾煤矿调到省城来工作。 “我已经从侧面打听清楚了,我父亲和你们铜城矿务局局长是老相识。我让父亲给你们局长写封信,你带回去直接找他也行,或者我跟你去一趟也行。估计问题不大。”仲平热心地对他的“妻哥”说。 少平也知道“问题不大”。省委常务副书记通过局长调个煤矿工人,那的确易如反掌。 但他没有马上对这件事表态。他不愿用一些堂皇的高调拒绝仲平的好意,以此证明自己的“思想境界”不凡。但说实话,他至少在目前对来大城市生活产生不了热情。不是他对大城市有什么偏见。不,大城市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对任何人都是有魅力的。 最主要的是,他对煤矿有了一种不能割舍的感情。感情啊,常常会令人难以置信地决定一个人的行为!正如男女结合,决定的因素往往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漂亮,而正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刻骨铭心的感情。是啊,大牙湾是他生活的恋人。他深深地爱着这个“黑皮肤的姑娘”;他不能在感情上和它断然割舍。他在那里流过汗,淌过血,他怎么会轻易地离开那地方呢?一些人因为苦而竭力想逃脱受苦的地方;而一些人恰恰因为苦才留恋受过苦的地方!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人的认识超出一般的水平线。这种认识当然出自这些人非同一般的生活经历,而不在于读了多少伟人们的“生活指南”书。当然,这不是说,一定要在某些不协调甚至对立的认识中分出是非来。比如,孙少平自己不愿来大城市生活,并不意味着他对大城市和生活在其间的人们有丝毫鄙视的情绪。不,恰恰相反!这个人常常用羡慕和祝福的眼光看待大街上红光满面的男女老少。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对孙少平来说,他感到他目前的生活只能在大牙湾煤矿——那里有一缕深深的情愫在缠绕着他的心灵碍…兰香帮仲平劝他:“二哥,我知道你的性格哩。但你现在受了伤,继续在井下劳动身体怕吃不消了。你到这里来,找个稍微轻松一点的工作,有个什么,我们也能照顾你……”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开玩笑对meimei说:“我这副尊容,生活在这里,实在对不起这么漂亮的城市!漂亮的地方应该让漂亮的人们生活!” 三个人都笑了。笑中都深藏着酸楚。 仲平和meimei走后,少平脸上的笑容即刻消失。是的,他说了一句玩笑话,但确实反映了他的真实心境。他知道,他的容貌被毁了。他脸上已经留下了一道永远不能消失的疤痕。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来说,这道疤痕是太可怕了。疤痕永远地留在了脸上,痛苦永远地留在了心上。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勇气去照镜子——他怕看见生活赠给他的这枚“纪念章”……在这里,春天的讯息比北方的山区早来近两个节气。寒冷不知不觉消退了,户外的阳光有了一种暖烘烘的感觉。风带着潮湿的柔情,开始亲吻这座城市。杨树和柳树的枝条已经泛出了鲜活,绿色的生命浆汁在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涌动。 谁都能感觉到,春天迈着轻盈柔曼的脚步走来了。 那是一个无风的阳光金黄的中午,孙少平无意间向窗外瞥了一眼,突然看见外面院墙下爆开了一丛金灿灿的迎春花。 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起身走出病室,来到这丛迎春花前。他久久地凝视着那丛黄亮耀眼的花朵,由衷地喜悦使他不由自主满脸堆起了笑容。 这就是生命!没有什么力量能扼杀生命。生命是这样顽强,它对抗的是整整一个严寒的冬天。冬天退却了,生命之花却蓬勃地怒放。你,为了这瞬间的辉煌,忍耐了多少暗淡无光的日月?你会死亡,但你也会证明生命有多么强大。死亡的只是躯壳,生命将涅磐,生生不息,并会以另一种形式永存。只要春天不死,就会有迎春的花朵年年岁岁开放。哦,迎春花……他在那片黄花中依稀看见了一头白发满脸皱纹的母亲。为什么此刻想起了母亲?母亲……他抬起头,一群白鸽掠过蔚蓝色的天空,羽翼发出了嗡嗡的震荡声……他听见远方传来海的呼啸;他看见,晓霞偏歪着脑袋,微笑着,赤脚踩踏光滑如缎的浪脊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跳跃着奔来,鬓角上插一朵金灿灿的迎春花闪射着耀眼的光芒……“哥……”他听见背后传来一声呼唤。 他转过身,眼睛被阳光晃得一阵发黑。 一个黑色的瞬间之后,他才辨认出站在他面前的是金秀。秀的脸就是一朵花。到现在他才惊讶地发现,秀竟然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是这样一个漂亮妩媚的大姑娘了。 他看见他面前的秀有点局促。为什么?她从来不会在他面前感到不自然。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脸——那块该死的疤痕。一定是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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