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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74回忆录(H) (第1/2页)
在夏天过去一大半的时候,安格斯发觉郗良写完了她的第二篇小说,几百页稿纸写得密密麻麻,第一页稿纸上写了小说的名字,《望》,和她给孩子取的名字是一个意思,下面引用了几句诗。 ——当我含着眼泪唱出的这首伤心曲,传到远方的土地上和那负心人相遇时,但愿深沉的愧疚永远纠缠他心底,愿他在这世界上永不安宁无慰藉。① 为了让郗良少去外面瞎逛,安格斯毛遂自荐要帮她把这沓纸换成美元。因为家里有酒,郗良愉快地答应了,还告诉他在酒吧里,那个人叫克劳利。 小说篇幅不长,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发生在一个叫格鲁温的村庄里,一群小孩每天在田野间游玩的故事。第二部分讲述在一个叫西川的村庄,依然是一些日常琐碎的故事。两个部分背景和人物都在东方,看起来毫无关联又藕断丝连,是一个身份为神的星星在自言自语述说乡下女孩阿善的童年。 安格斯转身就将稿纸扔给比尔,他看过了,郗良没再写阴原晖,只写了她杀人的事,是可以出版的。 这篇小说算是郗良的回忆录,但一个连生日都忘记的小女孩,她能记得住什么?安格斯相信小说半真半假,是她的回忆,她的梦境。 小说第一部分应是郗良家破人亡之前的生活,宁静的村庄和自由自在的孩子。第二部分,她写了小女孩阿善杀了一个少女苏素,在夜黑风高的时候。 ——这个时候,她抬起头来看我了,好像在问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呢?我让我的小星星们排列起来,相信她会看懂我的指引——毁灭,如此清楚直白,一点儿也不需要她去揣摩。这是我所拥有的睿智,也是作为神明的仁慈和慷慨,我从不故弄玄虚。 安格斯猜这是郗良发现夏佐的“jian情”的晚上,隔天晚上,就是凶杀发生的时候。 ——阿善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像神明一样干脆。我知道作为神明不该偏袒,我也没有偏袒。也许有看官要说:“那你为什么不帮帮苏素?她多可怜,就这样死了!”那么我希望你们搞清楚,是她没有抬起头看我,向我寻求指引,如果她有,我保证我不会让她就这样死去。神明只会指引抬起头的人! 安格斯觉得很好笑,特别是当他看到那个疑似以夏佐为原型的小少年司冷知道这件事后说的话。 ——司冷对阿善说:“你只是个小孩子,只要是小孩子,那么不管做什么都能被原谅。” 安格斯知道事实上夏佐没有这么说,也不可能这么说。 小说的最后一章改用第叁人称叙述,神明斯塔因为这起凶杀在多年后面临太阳神的审判。 ——太阳说:“你犯了唆使罪,教唆人们自相残杀。” ——斯塔说:“有吗?” ——太阳说:“二十七年②,你教唆一个小女孩谋杀一个花季少女!” ——斯塔说:“是吗?我忘了。” 故事到此结束,整篇小说都是郗良在给自己开脱,阿善是她,神明也是她。 安格斯总算明白为什么当初叫夏佐谈郗良的往事时,他会一副心力交瘁的样子。 出于戏谑心态,安格斯让比尔复印一份给夏佐送过去,郗良引用的诗句,似乎也是为了给夏佐这个“负心人”看的。 这一次,安格斯拿了叁万元回来给郗良,说是稿费,她的眼里都在放光,拿着钱数都数不过来,财奴似的笑不拢嘴。 “怎么会这么多呀?上回只有一千呀!” 上回是波顿几人自己安排的,他们不知道安格斯的意思,没敢多给,就怕给的钱多,人逍遥地跑了。 安格斯风轻云淡道:“因为我会讨价还价。以后你再写小说,我都可以帮你卖更多钱回来。” 郗良数着钱,头也不抬道:“这些钱我能花好久了,不用写了。” 安格斯唇角一抽,“……数完钱记得洗手。” 郗良爱不释手数了很久,安格斯在一旁默不作声,只看着她脸上傻兮兮的笑,时间静谧流逝,他有了可以这样平和地走到人生尽头的感觉。 只要有郗良在身边,在眼前。 半晌,郗良拿了一千元给他,说:“给你,就当作是你帮我卖这么多钱的报酬。” 安格斯微怔,她倒是慷慨。 接着,郗良神情认真得严肃,一本正经补充道:“你以后不许再拿我的钱,听到没有?” 安格斯无语凝噎,没好气道:“报酬就不用了,你自己花吧。” “给你钱你都不要?那你记得以后不许再拿我的钱,再拿……再拿你就是小狗!” 郗良叁令五申,安格斯哭笑不得,看着她露出守财奴的警觉眸光一而再再而叁告诫他,然后抱着钱跑上楼去。 他靠着沙发背,闭目养神。 几分钟后,楼上藏钱的小姑娘跑下来,直接扑过来钻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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