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_第四百零七章 抉择(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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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七章 抉择(下) (第3/3页)

的刑案,我发现有很多案件是被告认罪,但是最终认定被告无罪的案例。其中以东黑和交通事故居多,简单点说,就是顶罪,为他人顶罪。所以我怀疑犯壹在为他人顶罪,所以才会写下认罪书。”

    曹云也难,不能把越传坑了,但是也不能把自己正义的小火苗给灭了。

    曹云这么说,检方和法官都无法反驳。毕竟类似的情况是有的,而且不算罕见。

    曹云道“我建议我们暂时放开认罪书,也暂时不追究被告为谁顶罪。我们先弄清楚被告有没有杀害李墨。”

    九尾“反对,认罪书是极其重要的证据,不能绕过这个环节。”九尾深知,一旦开辟新战场,自己会被虐的体无完肤。

    大家一起看桑尼。桑尼坐正,左边看看,右边看看,而后拍板“如果辩护律师能从现场等证据证明被告无罪,认罪书确实不重要。但如果现场存疑,我们必须正视认罪书。所以反对无效。”

    曹云道“首先我们理顺下事情的经过。按照控方所说,被告在晚上九点五十五分接到李墨的短信,前往李墨家。用桌子上的水果刀埋伏在洗手间一边,在李墨出洗手间时候,突然袭击,将水果刀刺入李墨心脏。对吗?”

    九尾点头“没错。”

    曹云道“控方认为被告是激情杀人,还是蓄谋杀人?”

    九尾回答“两者皆有,我们认为被告有杀害李墨的打算,到了李墨卧室,看见水果刀,恶从胆边生。”

    曹云“我不接受这样说法,我要求检方确定被告是蓄谋还是激情杀人。按照检方所说,被告应该属于蓄谋杀人。”

    令狐恬儿和九尾低声商议,令狐恬儿道“打不成蓄谋,那个时间段不是杀人好时机。别墅附近道路停着保安的车辆。犯壹是接到短信才去李墨家。”

    九尾回答“激情杀人。”

    曹云道“激情杀人都有激点,或者被言语刺激,或者睹物思仇,或者有其他的原因。检方找到原因了吗?”

    九尾道“检方认为被告在有利的杀人条件下,激发了他除掉李墨的决心。”

    曹云问“怎么有利?”

    九尾道“凶器,身边就有一把凶器。李墨在洗手间,可以进行偷袭。”

    曹云拍掌“说的好,凶器……按照案发情况,也就是保安描述的情况。李墨家大门是开的,客厅有灯,但是卧室没灯。保安看见被告进入李墨家许久没动静,于是保安进入李墨家,看见了手持凶器的被告。请问被告怎么在漆黑的卧室里看见水果刀,从而激发他的杀人之心呢?”

    联排别墅面积比较小,李墨的主卧在一楼,客厅灯是亮的,客厅边的卧室门开着,没有灯。根据节目组提供的现场图和照片可以看出,客厅的灯光没有直射卧室,卧室内最多有一些墙壁反射的微光。

    九尾道“洗手间有灯,洗手间的灯光可以照射到放置有凶器的桌子上。”

    曹云道“请问李墨在洗手间做什么?”

    九尾“冲澡。”

    曹云“关门了吗?”

    九尾一愣,回答“应该关了。”

    曹云道“这是现场照片,洗手间使用的是不透光的毛玻璃,这种玻璃能让黑暗的卧室的人看见洗手间内的灯光和人影,但是只有少量光线透射出来,更别说距离洗手间有五米远的桌子。”

    令狐恬儿发问“辩护律师怎么解释被告手中的凶器呢?”

    曹云道“在被告进入卧室时,李墨已经死亡,李墨上半身在洗手间内,洗手间的门是打开的,洗手间的光线照射到桌子上,被告才看见水果刀,拿起水果刀。”

    令狐恬儿反问“被告拿水果刀的理由是什么?”

    曹云回答“大家看大电视上的卧室照片,这是节目组提供的现场照片,并非104现场。被告摸索走到桌子位置,看见洗手间门开着,但是因为沙发的遮挡,没有看见地上的李墨。被告喊了李墨的名字几声,没有回应情况下,被告感觉有问题。被告当时没想那么多,拿起水果刀的目的只是简单的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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