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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28 章 (第1/1页)
,整就一个大爷样。 吴氏是真的对这个小叔子,非常有意见。 之前碍于谷一一是他的未婚妻,她不大好当真谷一一的面说这些,如今谷一一再跟这人没关系,吴氏就敞开了嘴巴的说,“我告诉你一一,像四叔这样的男人也就外人看着好,真跟他组成家庭一起生活,有老人的帮衬还好,没老人帮衬,怕是不用过几个月,就得开闹。” 原小说主要写男女主如何在原主这个恶du女配不断作死中,一步步走在一起,鲜少写生活日常的。但穿越这些时日,她多少看出来刘辰煜就是个除了工作,其他家务活一概不沾手的人。 他这不沾手不是因为家里不需要他做这些,而是在他看来男人只要做好外面的事就可以,家里头的事都是女人的事。 说白了除了上班挣钱这点外,刘辰煜就是个大巨婴,在家只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在了解到这点后,古世缨不由想,比起嫁给这么个一辈子要人伺候的男人,也许原主不得善终的结局并不是最惨的。 这个家自打刘辰锋两兄弟被分去分场,已经算分家,当初分开的时候说得很清楚,刘辰锋两家每个月固定给钱,刘氏两夫妻跟刘辰煜过活,也即刘辰煜这日子要怎么过,其实跟李氏两妯娌关系不大。 吴氏跟古世缨这样说,当真是掏心掏肺。 虽然这话是对原主说的,但既然她成了原主,那就是对她说。 人家真心实意待她,古世缨自然真心感谢,“谢谢二嫂愿意跟我说这些。” “以前我一直觉得,既然这亲事是我妈临终前替我订下的,不嫁给他,便是辜负我妈的心意。最近我才想明白,我妈当初替我订这门亲事,无非是希望在她不能当我依靠的时候,有个不嫌弃我孤儿身份的公婆,其目的无疑是我的幸福。” “辰煜哥哥不愿意娶我,我若再坚持,就辜负了我妈的初衷。” “所以我不再固执嫁他。” 对李氏两人,古世缨觉得用这样的说辞,更有说服力。 “至于跟三哥的事,我其实是看中了他军人的身份。” 军人每年休假的时间有限,跟他结婚,只要他不在家,她跟过独身生活没两样。 当然,这些天相处下来,她觉得嫁给刘辰烨,除了以上这个好处外,这男人他还特别会疼人。才一个月时间没到,她就有些习惯这男人在细微处对她的关心。 这段她仓促而结的婚,到目前为止,比她预想的要好。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一:感谢巨婴的不娶之恩! 小四:我不是巨婴,我只是大男子主义了一些。 一一:那还不如巨婴呢,至少巨婴不会大男人那样自以为是。 * 看到有亲说既然女主不喜欢被人管,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结婚? 我先前还写到女主对这个时代不熟悉,不结婚她就得从刘家搬出去,她担心自己短时间内应付不来这个时代的人和事,才想着嫁给男主,得以继续留在刘家。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这章最后面写到的这个了。 第13章 无论刘辰锋两兄弟,还是李氏两妯娌,各自跟刘辰烨两人聊过后,先前对两人的担心,总算都咽回肚子。 都是已经成家的人,再没人比他们懂得,日子是两个人过的,外面再多的闲话,都比不得夫妻两人感情和睦、日子顺心。 站在男人角度看,男人只有把女人搁心上,才愿意为她改变。 刘辰烨愿意为古世缨,一改对他们的冷酷,学着用最柔和的态度对他们,已经足以说明他对古世缨的心思。 而站在女人的角度看,女人只有说到真正喜欢的人,才会发自内心的欢喜。 以前的谷一一在说起刘辰煜的时候,跟李氏两妯娌说起彼此的丈夫差不多,更多的是亲人间的相互依赖,少见对爱情的憧憬。 如今的古世缨却在提到刘辰烨的时候,眼睛里有他们初初结婚时,对爱情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很明显,谷一一想跟刘辰煜结婚,更多是习惯了这个人的存在,是将他当成亲人,而不是丈夫。对刘辰烨虽说时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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