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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谁家小孩刁蛮(胚胎篇开启) (第1/1页)
说起刁蛮,能让鹑第一次有这个人是如此刁蛮任性的感想的人,大概就是枭了。 生于宫廷,由父亲和公主抚养长大的鹑,从来都没有人敢指着他鼻子骂他是个小屁孩,更何况枭明明也是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屁孩。 认识枭的那天春色绕岸,竹筏荡起翠波,非常适宜踏青。隔壁的白鹭伸长脖子一看,窗外有孩童放纸鸢,头发也不梳了,直奔窗边,要鹑一起去。 白鹭是鹑从小一起念之乎者也,一起调皮翻墙,一起挨打大哭的玩伴。她是公主的恩师——人称国师大巫女的鸳鸯先生的孙女。 在他出生有记忆以来,白鹭便一直伴他左右。明明身为女巫的继承者应当学习巫术,却更沉迷于干“不正经事”,比如跑去和鹑比试剑术,比如拉着鹑偷溜出去撒野抓一只蝈蝈,学她父亲那样撸起袖子,要和鹑比试比试。 鹑顾忌鸳鸯先生今天的抽背,上次先生就警告过白鹭,必须在今天背完心法咒语,否则就得打掌心五下。白鹭根本不怕,坐到他旁边怂恿说:“昨日我吩咐他们去打听了,新进了一批纸鸢,还没开始卖呢,就一只金的,上面还是你爹,给咱留着呢。” 鹑的爹是个十分貌美的剑士侠客,只要有他在,画册总能卖得多一些,由于生来十分引人注目,走在路上都会被不少芳龄女子扔花扔手帕,他爹便更是黯然,羞于见人。听公主殿下说,在他爹出现之前,四方各地皆受魔教侵扰之苦,连皇宫也不能幸免于难。他爹一路漂泊除魔,因为鹑而安定下来,决心要将孩子抚养长大,便从皇宫开始,将四周清杀了一遍。 魔教势力退出中原,逐渐南下。鹑无忧无虑长大,随他爹带领的屠魔小队四处奔走,没想到先出名的不是他救人的事迹,而是他那张人见人痴的漂亮脸蛋。他将少女凌空救下,长发如竹絮轻舞而落,眼眸混沌漆黑,一眼看进去就被吸着出不来了,待他转身,潇洒跃起,刀快得只看见几道光,纯白的莲在那些恐怖的妖鬼身上瞬间生长绽放,开出最炫丽嚣张的姿态,吸干了那些东西的生命。 很快,以鹑的爹为主角的话本画册戏曲诗词渐渐传播开来,包括最近鹑很热衷搜集的纸鸢。各个门派的屠魔侠客,凡是有名声的无不是靠着救死扶伤,斩妖卫国而被记录在这些小商品上,特别是纸牌最为明显,这个武力强,这个头脑好,就只有鹑的爹,迷惑勾引对手的数值比其武力值还高,就因为一张比公主还漂亮的,传闻中倾国倾城的脸。 鹑想买画有他爹的金色纸鸢当然不是因为他爹的长相,主要还是出于崇拜,不得不承认,作为英雄的儿子长大,血脉使然,禁不住就想要成为这样的英雄。 不过尽管是英雄的儿子,也不一定能够买到稀有的金色纸鸢。 “我先看到的,这纸鸢就是我的!” 说话的人吊着眼睛,极为凶恶可怕的长相,眉毛粗粗厚厚一层,手掌上全是伤痕老茧,和鹑一样,一看就知道是修炼剑术的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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