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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马是牛仔的伙伴,哨兵是向导的伙伴。 (第1/2页)
“醒醒,纽因。” 一阵温柔的呼唤声将他唤醒,迷迷糊糊中,纽因下意识地说:“哥哥……再让我睡……会?” 纽因猛然惊醒,因为弗里斯兰的发尾要扫到他的脸上了。“怎么了?”他起身,刚被他捡到的弗里斯兰依旧是浑身赤裸,这个地方条件恶劣,没有东西给他穿。 “狼群就快来了,我们需要赶紧走。你骑我,我能甩掉它们。”弗里斯兰站起身,沉甸甸的马鞭就在纽因眼前晃,还是让纽因有些发怵。 还好弗里斯兰马性格温顺,不像狂化的老虎啊花豹啊之类的,否则他真的免不了一顿折腾。 纽因侧耳去听,确实有隐隐约约的狼群声音,很细微,换他一个人在梦中肯定是无法发觉的。 野外生存技能拉满,这就是拥有专属哨兵的好处——一个无微不至的战士。这破败的木屋的门窗已经损坏,勉强容身还好,肯定是不能在狼群袭击的时候久留的,如果侥幸留下,结果只会是被狼群尖锐的獠牙撕碎。 纽因随着弗里斯兰走到屋外,弗里斯兰说:“趴上我的背。”这样纽因就不必再跳上高大的弗里斯兰马。纽因依言趴上,弗里斯兰下一秒就化成了一匹高大的黑马,迈动蹄子疾驰而去。 不同于今日狂暴时的狂奔状态,弗里斯兰似乎是刻意地调整了步伐,让纽因坐得十分平稳。它逐渐地加速,狼群见纽因跑了,立刻围攻上来。纽因转头看是灰压压的狼群,紧张地攥紧了弗里斯兰的鬃毛。 有狼上来想要上来扑咬纽因,都被弗里斯兰健硕的后腿踹到飞出去落到地上,痛苦地呜咽一声便断了气,落地的狼无疑震慑了整个狼群,弗里斯兰快步踹开围上来的狼,突破包围圈疾驰而去。 “弗里斯兰,好样的!” 看到此情此景,纽因激动得大喊。对于一个牛仔来说,没有什么比骑着一匹骏马更畅快人心的事情了。纽因本来以为自己没有能力驯化一匹马,没想到一来就驯化了一个马形态哨兵! 马是牛仔的伙伴,哨兵是向导的伙伴。听到纽因的夸赞,弗里斯兰快活地呼啸一声,踏出了列队时的步伐,随即继续奔跑。 天已经快亮了,他们需要到达下一个目的地。纽因需要找到他的兄弟们,再告诉他们不能回村子。他被带离赶路了好几天,因此距离村庄已经有点距离,还好他知道他的兄弟们会去往何方。 茫茫荒原,不是草地就是风沙。距离下一个村子还有一些距离,举目四望都没有人,只有一人一马。纽因的牛仔帽已经在酒馆陪着那些牛仔烧成灰了,此刻及肩的黑发在风中自由地飘扬,有时有发丝拍击他白皙秀美的面庞,虽然沾染上了一些尘土,但对他的容颜没有丝毫影响。 虽然长得漂亮,纽因是个真正的牛仔,从不娇气,也不会惧怕挑战! 纽因的胯下就是他第一个专属哨兵,一匹高大英俊的良种马。弗里斯兰偶尔会停下来认路,其余时间都在小步快跑,确保纽因坐得平稳的同时也在赶往下一个村子。 一人一马很快就看见了一个村落,双枪帮的村子都会挂上双枪帮的标志,因此这个村子没有挂,是安全的。到了村门口,纽因这个美人向导拉着一头顺服的弗里斯兰马,很快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 “我先去给你买衣服,你等着。”纽因摸了摸弗里斯兰的头,弗里斯兰俯下脖颈,蹭了蹭他的身子。纽因进了服装店,给弗里斯兰买了比自己大一号的衣服。 “你的马儿可真温顺,连马鞍都没有就能乖乖听你的话了。”服装店老板将衣服递给纽因,笑着说道。 这个地方纽因曾经跟着他的团队来过,多多少少也认识一些人。看样子,他们并不知道牛仔所在的村子受到袭击的消息,还是一片平和。 他又去哨兵器材店买了哨兵的背包,因为马型哨兵比较少,弗里斯兰这样的高头大马更少,已经没有适合弗里斯兰兽形的装载背包了。纽因便买了皮带和背包,准备自己拆卸改造一下。 纽因在自己的鞋底藏了几颗金豆子,因此很轻易付了款。他换上了新买的衣服,戴上新的牛仔帽。把弗里斯兰拖进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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