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不叔服_〈1〉捡了个冤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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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捡了个冤种 (第1/2页)

    孟端今年三十三了也没讨到老婆。

    原因有许多。最大的原因是他在五岁那年下楼梯摔坏了脑子,虽然一直陆陆续续的在治,但是家里穷欠了很多债,病情还是一拖再拖。

    所以他当了十多年多年的傻子,虽然生活勉强能自理,但智商上的缺陷很大,没人愿意嫁给他。

    再者孟端没什么文化,读了两年书发现学不进去什么后就没在读了,好在他天生高大,就辍学干一些粗活贴补家用。

    二十四的那年,孟端终于恢复了个七七八八,看上去跟普通人差别不大,也能正常交流。体力活干的不错挣得钱多了,债也还得差不多后,经人介绍谈了个大五岁的女朋友。

    没想到这女的不是个省油的灯,年轻时候未婚先孕生了个儿子被人抛弃了,带个11岁的儿子不好找下家,就找人骗了老实巴交的孟端,把儿子丢孟端哪儿自己跑了。孟端恋旧情没报警,默默养着别人的种更找不着老婆。

    孟端爱女人,他初精就是看着女人裸体撸出来的。他也爱看漂亮的男人,比如经常在他打工的高级coffee厅里喝咖啡的简疏月,斯文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美,以至于他看到远远看一眼这人都会心脏砰砰跳个不停。

    一开始他还挺奇怪这种陌生反应,后来才了解到他是个双性恋,这是喜欢简疏月的表现。不过他也对自己有自知之明,所以只是默默暗恋着。

    虽然孟端长得普通还带个拖油瓶,但胜在健壮让人感觉很可靠很有感全感,有被爱伤过二婚带孩子的女人对他有意思,他也因为简疏月全部婉拒了。

    他打心底觉得既然有喜欢的又没放下的男人,就不应该娶别的女人,这关乎对女性的尊重。所以直到三十四了都没老婆,独自养着前女友留给他的正在上大学的养子牧云延。

    孟端很满意现状,有固定的工作薪资,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有个成年的儿子学习好养老不愁,过着平淡又稳定的生活,时不时给乡下务农的父母打个电话,虽然枯燥但也幸福。

    他以为余生都会这么过去,没想到碰见展允城后会一团糟。

    那天他只是正常走过回家的路,他住的是比较老旧的小区,地方偏旧连个保安室都没有。然后他就在杂货堆里看见个被血和灰糊了脸的男人,那男的穿着黑衣倒在背光处,废弃物掩着不仔细看不见,他也是为了捡塑料瓶子才看见人的。

    也不是怕事,孟端住的地方又小又乱,黑社会、混混这些随处可见,他不敢乱救人怕惹上麻烦,但又不能眼睁睁见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面前,纠结着呢没想到那躺堆里的人先开口了,开口就是暴怒:“看热闹就滚。”

    孟端吓了一跳,还是觉得先把人救了比较好。

    “把我带到你家里去,不准叫救护车,我让你买什么药就买什么药,事后会给你丰富的报酬。”

    展允城现下虽然狼狈不堪,但还能中气十足的命令,他一边扒开身上的废纸,心里怨恨的咒骂:该死的展诩……

    孟端也不知道展允城伤的如何,目测蛮严重的,就背着身体在展允城面前蹲下,“上来吧。”

    展允城怔了怔,眼前的背宽厚结实,能闻到整洁的衣服上飘出的咖啡味,他立刻明白了孟端的意思,因为右腿差点被打断了走路确实不太方便,没拒绝。

    虽然展允城看着瘦,但很高,还挺重的,幸好路不远,孟端把人背着回到自己家,也不嫌脏把人放到柔软的沙发上。

    “谢谢。”展允城诚恳的说,虽然他认为孟端是为了钱才这么做的,但孟端选择相信他救他还挺不容易的,换个人都不会这么做,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刚才也是太疼了又正在气头上才凶了点。

    孟端不好意思笑了笑,心里有点愧疚于刚才见死不救的想法,“不用谢。”

    展允城看着他憨厚的笑脸,忍着伤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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